西乌兰不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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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西乌兰不浪镇执行的行政权力相关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欢迎您对该部门的改革工作以及行政权力清单的设定、运行、调整、监督、管理等提出意见建议。
项目名称
对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处罚
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
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
对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处罚
对擅自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破坏草原植被的处罚
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草原的处罚
对非法开垦草原 或基本草原的处罚
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的草原,以及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采挖植物或者从事破坏草原植被的其他活动的处罚
对违法实施草原建设项目、建设小面积人工草地及建设旱作人工草地行为的处罚
对采集、收购、加工、销售发菜和采集、收购带根野生麻黄草的处罚
对于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处罚
对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处罚
对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处罚
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处罚
对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处罚
对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处罚
对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以及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处罚
对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处罚
对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