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第一条根据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的《武川县机构改革方案》(呼党办发(2019)5号)和《武川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武川县教育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中共武川县教育工作委员会为县委的派出机构,与县教育局合署办公。
第三条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建设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武川县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全市关于教育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我县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研究制定教育经费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管理教育专项经费和其他教育经费,负责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各类贷学金、助学金审批发放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县的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工作,民办学校的设置审批工作。对适龄儿童、少年因故要延缓、免于、中断义务教育学业的审批工作。
(四)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包括师资培训、继续教育、人员录用和调配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局下设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领导的配备、考核任免。对部门所属的科级单位的领导提出任免意见和建议。并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学校干部工作。会同编制、人事部门搞好各校人员编制的核定和教师的职称评审等工作。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五)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统筹指导学校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工作、国防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实施素质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包括校园安全检查;校车的使用许可;教育教学督导;学校食品卫生检查;幼儿园保育、教育监管工作等。
(六)管理全县教育系统的招生考试及毕业证书验印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和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工作。统筹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研究拟订民族教育发展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民族教育教学工作、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的保护等工作。
第四条武川县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贯彻落实党的教育科技方针,统筹安排全系统的党建工作,搞好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做好干部队伍建设和组发展工作,负责做好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综合调研,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和信息建设等工作,组织研究教育科技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教育科技体制改革,开展教育科技政策研究,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各级各类学校搞好财务工作,加强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负责编制局本级年度经费的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管好用好教育、股技经费,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教育经费月报、季报、年报,负责机关工资发放,下达每年义务教育学校的公用经费和教育专项经费。
负责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谋划、部署、督查、落实与总结表彰,负责学校教育安全和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开展学校、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受理师生申诉案件和学生伤害事故案件,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负责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队伍建设,负责突发安全事件处置的统一调配。
指导和管理全县学校德育工作;拟订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思想品德相关的各种教育活动;指导中小学班主任工作以及德育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向各学校传达上级教育部门的文件精神。指导、协调、检查各中小学的相关德育教育工作,统筹指导学校的德育科研教育和社会实践工作。组织指导德育工作方面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负责校方责任险的收取与赔偿协调,校服的规范制定,学生奶,作业本配发调运,学生食堂宿舍的规范管理及评比工作。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专技职务评审申报等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教职工考核评优、奖惩、人事档案工作。负责人才交流、人员调配、干部考核、毕业生就业指导、干部统计工作。
组织教师培训学习,推广普及普通话,规范用语用字。
(二)业务管理股
承担全县高考、中考报名及组织考试工作,承担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工作,承担教师资格考试、成人考试报名工作。
负责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负责初三学生升学体育测试工作,负责学校幼儿园卫生防疫工作,负责中小学国家体质健康上报数据工作,负责农村牧区营养餐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全县基础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民族教育行政和业务管理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水平、教育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评估工作,负责对有关教育的全局性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市政府和上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督导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全县教育技术装备的规划、规范、标准制定、协调、检查、验收及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实验室、图书馆、信息化教育技术的建设、管理、使用等方面的指导工作;负责全县教学仪器的质量检测及学具管理工作;负责各学校大宗装备的招标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实验教师及装备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教育技术装备的供应和装备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及中小学校园网络建设规范,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建立健全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信息技术的研究、宣传、指导和推进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技术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作用。
机关党工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拟定相关规划和方案。负责依据党和国家制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对被督导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承办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事项。
第五条 武川县教育局编制8名。设部局长1 名,副局长3 名。
第六条武川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由中共武川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2023年1月13日起实施。
二、办公地址:武川县可镇腾飞大道迎宾路
三、联系电话:0471—8812512
四、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五、负责人:杜俊峰
主办单位:武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国·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可镇 电话:0471-8812203
邮编:011700 蒙ICP备1600435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250001 蒙公网安备 15012502000102号
技术支持:内蒙古凌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