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ZB/2025-0006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3-24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ZB/2025-0006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3-24 |
公文时效 |
北疆文化生态园及生态建设项目是县委、政府确定的2025年重点项目之一,该项目定于2025年4月正式开工。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有序推进,按照呼和浩特市《殡葬管理条例》要求和上级有关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对该项目实施范围内涉及墓地进行搬迁。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搬迁范围
北疆文化生态园及生态建设项目建设红线范围。
二、搬迁期限
上述范围内墓主家属务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可镇办理迁坟手续,逾期将一律按无主坟处理。
三、搬迁地址
根据国家殡葬墓地整治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统一迁往鸡咀营公墓内。
四、搬迁办法
由政府统一进行搬迁,此次搬迁严格按照国家《殡葬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尸体必须进行火化后迁往公墓,墓主必须全程监管,无主墓由搬迁公司(第三方)对搬迁过程留下影像。
五、注意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在上述区域范围内葬坟,违者自行清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恶意阻挠施工进度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置。
(二)本公告涉及迁坟工作未尽事宜的,由墓主家属与可镇人民政府进行沟通,无法决定的,由可镇人民政府报县政府研究决定。
(三)墓主家属不在本地的,由可镇负责通知,同时请广大群众相互转告确保做到无遗漏。
特此公告
武川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