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2023-0002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1-16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000/2023-0002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1-16 |
公文时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县司法局组织协调县本级行政机关对县本级实施的保留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了《武川县保留证明事项清单》,清单之外各部门不得向企业和群众索要相关事项的办理证明,现予以公布。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谁设定、谁梳理、谁主管、谁确定”的原则,县本级行政机关研判确定出本部门保留证明事项清单。此次公布的保留证明事项清单不是对现有事项的固化,县本级行政机关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和减少证明事项。
附件:《武川县保留证明事项清单》
武川县司法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