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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1115012SC/2023-00037 主题分类 工商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3-13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1115012SC/2023-00037
主题分类 工商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3-13
公文时效

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6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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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做好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根据自治区、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精神,将我县做好22年度年报公示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特种设备使用环节年报公示要求。

根据2022年度年报公示工作有关要求,2022年度年报事项中,增加了“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总台(套)数、检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总台(套)数”等数据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根据使用情况及时填报公示;大型企业需按规定在年报中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基本信息。

二、2022年度年报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导,提高年报主体的责任意识。

督促市场主体依法按时年报作为市场监管部门服务企业发展和加强市场监管的有效手段,通过各种渠道告知市场主体依法按时报送年报是其累积社会信用的有效途径,确保如期完成2022年度企业年报工作目标。

(二)开展年报精细化管理。

结合应年报市场主体大数据分类结果,建立分类年报清单,市场主体两年未年报,核实后进行清理吊销;一年未年报,重点关注督促年报。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履责意识。

通过部门官网、微博公众号、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发布年报通告,向市场主体推送年报操作指南、时间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

采取精准宣传、分门别类组织引导、集中上门服务,向未年报企业法定代表人、联络员“点对点”、“一对一”精准提醒通知等方式,督促市场主体从速年报;

积极争取市场监管领域其他部门的支持,调动全县各个监管部门的力量,形成政府主导、市场监管部门主抓、相关部门参与、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四)总结上报。

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结束后,要于2023年7月15日前进行总结。


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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