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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教育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4-02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教育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4-02
公文时效

2024年武川县中考学生体质测试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4-02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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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内教发[2022]9号)和《2024年呼和浩特市中考学生体质测试工作方案》(呼教办字[2024]2号)的通知,结合武川县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武川县中考学生体质测试工作方案》。

一、意义和目的

实施中考学生体质测试是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和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举措,旨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基本要求,激励学生逐步养成终身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和思路

中考学生体质测试的基本原则:体质测试必须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原则,有利于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并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有利于体育教学质量和效果的提高,有利于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学生身体素质的提高。

中考学生体质测试的基本思路:积极探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体质测试评价制度,发挥其导向作用,结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初中三年级测试项目,选择锻炼效果好、可操作性强、符合中考特点、能够反映学生基本身体素质的测试项目。全县中考体质测试全部采用电子智能测试设备,进一步规范体质测试工作,保障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实施对象

全县所有参加2024年升学(即升入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包括往届生、社会零散考生)。

四、组织领导

中考学生体质测试在武川县教育局统一领导下,成立2024年中考学生体质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考学生测试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实施。各中学要统一认识,切实加强对中考体育工作的领导,科学安排,严格管理,严密组织,认真做好中考体质测试的各项准备和落实工作,确保测试工作顺利进行。

武川县教育局2024年中考学生体质测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俊峰(教育局党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周奇贤(教育局副局长)

        侯冬梅(教育局副局长)

        徐明喜(教育局副局长)

        李菊萍(教育局副局长)

        范  明(派驻教育局纪委书记)

成  员:牛顺奇(武川县第二中学校长)

        王彦方(武川县第三中学校长)

        黄金光(武川县教育局招生办主任)

        梁  燕(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五、项目和分值

(一)测试项目

800米(女生)/1000米(男生)、立定跳远为必测项目,其他选测项目于2024年3月,由呼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在公证处监督下,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和部分初中学校领导参与下,通过随机公开摇号从掷实心球(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一分钟跳绳,坐位体前屈三项中确定测试项目,定为2024年选测项目,并予以公布。

(二)测试分值

体质测试满分40分不变。其中现场测试项目:800米(女生)/1000米(男生)满 分20分、立定跳远满分10分、选测项目满分10分,按现场测试得分计入测试总分。

(三)评分标准

各测试项目评分标准见《2024年呼和浩特市中考学生体质测试项目评分标准》。

六、测试方法、场地设置和器材要求

各项目的测试方法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操作方法”的基本要求进行。采用智能测试器材进行测试,将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方法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器材技术规范进行适当调整,各项目的测试方法不变。体质测试场地要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除考务人员和考生外,其他人员和考生家长未经允许一律不准进入。体质测试所用器材和设备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认证。各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考试需制定中考体育测试应急预案,保证学生安全。

七、成绩评定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初中三年级评分标准,制定《2024年呼和浩特市中考学生体质测试项目评分标准》,全市统一执行该标准,对考生的测试成绩进行现场评分。

八、测试时间

中考学生体质测试原则上安排在5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缓试时间安排在测试后4—6天进行。各学校测试具体时间,待报名工作结束后通知各学校。

九、免试与缓试

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提供有国家民政部门的残疾证,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2024年呼和浩特市中考学生体质测试残疾考生免试申请表》,残疾考生经学校审核,县教育局测试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免试。按35分计入中考升学考试总分;其他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受伤严重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诊断证明以及相关病例、检验和诊查资料,经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学校审核,县教育局测试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免试。因伤、病免试考生体质测试成绩按24分计入中考升学考试总分。免试考生还应提供初中3年的体检档案,并于本校测试当日到测试现场接受医务人员核查,符合免试条件的,经考务长批准,方可按免试计分、残疾证明和医院证明入学生档案。

因测试前或测试中患病、受伤、女生月经期等原因不能完成测试的考生,经本人申请,持县级或以上医院证明于本校测试当日到考试现场,接受医务人员核查,经考务长审核批准,可以缓试。缓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正式测试后4-6日进行。因测试中受伤需缓试的考生在缓试时必须参加全部规定项目的测试。

十、考务工作

为确保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校要在县中考学生体质测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设立考务及应急小组,做实做细各项应急预案,做好学生考前热身及运动后的拉伸活动,安全备考。

评分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和得分,考生对成绩如有异议,必须在签字确认成绩前向现场仲裁组提出申请。由仲裁组复核后(只限对原始成绩进行复查),当场向考生反馈复核结果。如发现确有问题,需要更正考试成绩,必须出具《呼和浩特市中考学生体质测试仲裁意见表》,且由仲裁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报请考务长同意方可生效。

考生必须遵守测试场地纪律,服从指挥,对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考生,考务长有权停止或取消其测试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测试安全保障工作

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高度重视体质测试的安全工作。各学校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不得隐瞒疾病。学校校医、班主任、体育教师要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各学校要在测试前向学生家长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说明测试的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并要求家长填写回执。要教育引导学生科学锻炼身体,正确对待体质测试。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实行免试。各学校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交通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参加测试学校要派校医随队参加测试。完善各项应急措施,确保学生在训练和测试全过程的安全。

中考学生体质测试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持续时间长、组织难度较大的工作。各学校要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对在体质测试工作中不认真执行县教育局有关规定和要求,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学生伤亡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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