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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1115012MW/2022-00002 主题分类 民族事务
发布机构 民族事务委员会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1-06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1115012MW/2022-00002
主题分类 民族事务
发布机构 民族事务委员会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1-06
公文时效

关于印发《武川县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村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06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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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 ,县委各部委办局,县各部委办局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各企事业单位:

《武川县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村工作方案》经研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武川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



武川县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进乡村工作方案


为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村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中华民族以农立国,乡村是我国文明的发源地,也是各族人民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平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村工作,对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服务各族群众、促进民族团结、建设和谐乡村都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起来,创新方式载体,推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场所等”。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期间明确指出:“乡村是我国文明的发源地,耕读文明是我们的软实力”。乡村始终是国家发展的重要阵地。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村,要从基层抓起,逐步解决民生福祉问题,把乡村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阵地,发扬各族人民手拉手、心连心的好传统,共同建设中华民族一家亲的和谐家园。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村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村工作作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民族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全面推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村工作。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工作主题,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把乡村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阵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着力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着力构建新时代乡村环境,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把乡村打造成为各族群众守望相助的大家庭,让民族团结之花在武川县常开长盛,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三、工作目标及责任单位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决策部署,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村”工作,致力于打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村,为首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事业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添砖加瓦。结合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工作,推动实现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景象,让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落到民生福祉实处。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

四、具体举措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乡村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以村为单位,以乡镇和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为创建工作主体,各级单位帮扶为辅。乡镇和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有序推进村镇党组织建设、村民委员会建设、村监委会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等多项工作。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集体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相结合,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入乡镇和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乡镇和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重要政治任务,将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列为乡镇和农村基层党组织重点学习内容。在掌握民族工作相关理论政策的基础上,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小组,由乡镇和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有专人专员负责创建工作,做到主动认领工作、主动承担责任、主动开展创建。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乡镇和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要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纳入村规民约、融入村民日常生活生产中,并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形成“滴灌式”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充分了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各族群众增强守望相助理念,切实将民族团结进步的光荣传统传承到村镇的每一个角落、每一户人家。

1.设立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专栏。通过图文相辅的形式展现,在各族群众中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事迹,让村民们以最简单、最快捷、最明了的方式接触各类民族工作信息。

2.添置民族团结相关书籍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通俗读本。在村图书室、阅览室等场所增加民族理论政策、民族知识、民族风俗等相关书籍,让各族群众从法律层面知悉民族政策法规和各民族的风俗习惯,进一步加强各民族间的相互了解,形成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3.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利用农村集市、传统节日等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突出的精神文化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和模范典型人物事迹融入文艺创作中,让各族群众多形式、多渠道的体会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性,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4.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网络空间。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网络资源,通过“三微一端”等网络平台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事迹。

(三)扎实推动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乡村振兴工作中,推动实现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景象,让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落到民生福祉实处。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从产业、生态、民生、文化、人才、组织等方面深入谋划,加大对辖区内发展相对落后的乡村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满足各族群众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社保等需求,让各族群众充分体会民族团结进步带来的福音,更加坚定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决心与动力。

1.积极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村。支持鼓励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村,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对照《武川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乡镇、村测评指标》,精心选树一批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典型乡村,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村工作创新开展,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作出应有的贡献。

2.深入宣传贯彻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各族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利益,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让各族群众始终享有平等的合法权益;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保护各族群众传承本民族语言文字、风俗习惯的权利。围绕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阵地建设,扎实推进移风易俗树新风活动,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让“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深入人心。

3.积极开展纠纷排查化解,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置各种矛盾纠纷。通过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调解、群众调解等制度,畅通各族群众合理诉求的表达渠道;充分发挥乡镇和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作用,深入田间地头,深入老百姓的家中,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理涉民族因素矛盾和纠纷的工作水平,努力把问题解决在村里、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夯实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根基。

五、工作要求

(一)增强意识,强化担当。要从增强全社会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共同责任的高度,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落细落实落地,坚持强化责任担当。各相关单位、乡镇和农村基层党组织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对创建单位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寻找开展工作的切入点、新颖点,同时认真查找开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结合实际拿出务实管用的手段举措,切实推动创建进乡村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二)结合实际,开展创建。各创建村镇应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深入了解各族群众真正需要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认真研究可行性方案,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村工作与乡镇和农村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巩固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等工作相结合,形成常态化机制,做到人人创建、日日创建。

(三)统筹协调,确保质量。在各相关部门之间积极搭建高效交流平台,发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作用,形成合力协作大环境;加强与社交媒体的互动交流,对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例、特色亮点进行广泛宣传推介,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推动创建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附件:1.武川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示范村测评指标

2.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村任务清单


附件1-1

武川县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测评指标

总分100分

测评项目

测评指标

测评内容

测评分值

测评方法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团结进步的工作全面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20 分)

(一)政治领导

1.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统筹谋划和推进民族工作,有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机构健全,责任清晰;

5

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档案,召开座谈会、汇报会

(二)思想领导

2.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 神作为党委、政府重要政治任务,将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规列入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内容、党员干部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和民族知识知晓率≥90%(得2分),≥80%(得1 分),<80%(不得分);

3

(三)组织领导

3.将创建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有具体 的考核措施或办法;

4

4.创建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在资金分配、力量投入等方面给予创建单位更多的倾斜支持;

3

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档案

5.制定创建工作规划或年度创建工作计划,创建工作目标明确, 措施具体,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成效;

5


测评项目

测评指标

测评内容

测评分值

测评方法

二、铸牢中华  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35分)

(四)深化民 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6.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青少年教 育、社会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3

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档案,召开座谈会、汇报会

7.深入开展区情、市情、县情教育,讲好民族团结内蒙古故事、呼和浩特故事,武川故事,引导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2

8.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 传周工作;

4

9.辖区中心位置、公共活动场所设有固定的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栏或标语等;

2

10.文化室、阅览室有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书箱、报刊、杂志并定 期更新;

3

11.积极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注重新媒体的宣传作用;

2

(五)建设各 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12.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深入开展各种群众性体育活动,鼓励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保 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3

13.推动中华优秀文化融入日常生产生活,充分利用中华民族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

3


测评项目

测评指标

测评内容

测评分值

测评方法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35分)

(六)推进建 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14.构建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区、学校、工作环境,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3

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档案,召开座谈会、汇报会

15.加强对各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解决好各民族流动人口的特殊困难和问题;

3

(七)加强国 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

16.全面落实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的决策部署,辖区学校均规范开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课程、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各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

4

17.尊重、支持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积极推进各民族学生同校共班;

3

三、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15 分)

(八)以新理 念推动高质量发展

18.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路子,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本地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体系;

3

19.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 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3

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或增幅水平超过所在县平均水平;

3

(九)以民生 改善促进和谐稳定

21.辖区内基本实现生产生活用电、广播电视及通讯网络全覆盖。义务教育普及率、医疗卫生保障率、社保覆盖率达到国家要求。各族群众拥有安全稳固住房,饮水安全有保障;

3

22.通过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就业技能,促进各族群众平等就业、 充分就业,鼓励各族群众联合创业;

3


测评项目

测评指标

测评内容

测评分值

测评方法

四、扎实推动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30分)

(十)深入开 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23.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企业、进街道、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网络,目标任务明确、主体责任清晰、宣传氛围浓厚、措施具体适用。各类示范单位创建程序规范,基础数据、材料客观真实;

6

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档案,召开座谈会、汇报会

24.坚持以基层为重点,辖区机关、街道、农村、社区、学校等重点单位场所创建覆盖率不低于80%,有一定数量的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创建;

4

(十一)尊重 群众主体地位

25.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群众普遍了解开展创建工作的作用和意义,掌握创建的基本内容和有关要求,群众知晓率不低于80%;

4

(十二)依法 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26.注重法治宣传教育,把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规划;

3

27.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全面落实民族法律法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民族关系、治理民族事务;

3

28.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依法保障各族公民合法权益;

3


(十三)保持 民族领域和谐稳定

29.定期开展涉民族因素纠纷排查化解,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涉民族因素各种矛盾纠纷;

3

30.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较大涉民族因素案(事)件。

4

附件1-2

武川县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测评指标

总分100分

测评项目

测评指标

测评内容

测评分值

测评方法

一、坚持和加 强党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23 分)

(一)政治领导

1.村党组织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相结合,创建主题鲜明;

6

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档案,召开座谈会、汇报会

2.村党组织建设、村委员会建设、村监委会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等各项事业有序开展;

6

(二)思想领导

3.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列为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重要政治任务,将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列为党员学习教育内容;

6

(三)组织领导

4.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有专人负责创建工作;

5


测评项目

测评指标

测评内容

测评分值

测评方法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23分)

(四)深化民 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5.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农村活动,将民族团结纳入村规民约、融入村民日常生活生产当中,引导各族村民守望相助、共建家园;

6

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档案,召开座谈会、汇报会

6.设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专栏,在各族村民中间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事迹;

6

7.图书室、阅览室等场所有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民族知识等方 面的图书、报刊并定期更新;

5

8.利用农村集市、传统节日等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突出的精神文化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6


测评项目

测评指标

测评内容

测评分值

测评方法

三、扎实推动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 障(54分)

(五)以民生改善促进和谐稳定

9.各族群众拥有安全稳固住房,饮水安全有保障。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纳入低保人员等符合国家要求,电视台、广播电视、网络等实现全覆盖;

6

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档案,召开座谈会、汇报会

10.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各族群众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6

(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11.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目标明确,主要领导亲 自抓,有经费保障和工作人员,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80%;

8

12.对创建工作的开展做到有方案、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成效、有总结;

8

(七)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13.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民族群众民主权利得到保障;

6

14.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6

15.建立健全村委会调解、群众调解等制度,畅通各族群众合理诉求表达渠道;

6

16.近三年未发生较大涉民族因素事(案)件。

8


附件2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村任务清单


一、上墙内容

1.有宣传专栏。村党组织、村委会要制作设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宣传栏,展示乡村建设中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等相关内容。在村庄出入口、公共活动场所及办公地点显著位置张贴相关海报,要通过描述邻里之间、家庭成员之间等关系体现出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内容。

2.有学习内容。村委会图书室、阅览室或阅报栏有《人民日报》《内蒙古日报》《呼和浩特日报》《求是》《实践》等党报党刊,同时也要购置一定数量的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及民族工作相关内容的书籍,传递党的声音,弘扬民族团结正能量。

二、实地内容

3.有固定场所,村“党建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合会”要有固定的活动室(可以是多功能室),活动室要有相应的标识、有制度展示、有桌椅、有配套的设施设备、有相适应的氛围,并且在显著位置摆放、张贴、播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等相关内容。

4.有标语横幅。在村里主要道路两旁的宣传栏内张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等相关内容的图片、宣传标语、海报、宣传画等,每条主要道路不少于5处,村委会办公场所、居民小区、主要路段、沿街商铺等,通过墙体展板、墙体绘画、宣传折页、宣传手册、海报、传单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

三、工作台账

5.有组织机构。村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成立由乡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乡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有专兼职民族工作人员和职责规范,有包联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花名册等。同时,结合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积极发挥辖区在职党员干部、驻村党员、离退休老党员、老教师和各类志愿团体的作用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设立村“党建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合会”,有工作组织机构。

6.有工作制度。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创建”纳入村党组织、村委会工作目标,制定乡村创建管理制度、“党建引领民族团结创建联合会”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本村民族工作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村工作。

7.有计划总结。村党组织、村委会要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年度计划、总结,并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村党组织年度总结、计划和村党组织书记年度向上向下述职内容。

8.有学习培训。村党组织、村委会要正确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村的重要意义,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加强和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和各族村民对民族团结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认识。利用“三会一课”“基层学习讲堂”“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基层理论学习阵地和载体,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课堂,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创建民族团进步示范县工作等内容列入基层理论学习范围,并保证上述内容在学习宣讲活动中占比不低于30%;结合乡村特点通过宣讲、文艺演出、节庆活动、慰问等形式,将民族理论、法律法规送到群众中去。村党组织书记、驻村领导干部、包联单位领导每年进包联村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讲党课2次。(培训要有通知、有签到、有现场图片、有信息、有总结)

9.有具体活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每年5月、9月至少开展1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讲好身边民族团结进步故事”主题活动。同时,与包联单位做好合作共建,结合村党组织、村委会中心工作和群众性文化活动,依托“宪法宣传日”“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及各种传统节庆日等时间节点持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活动,将创建工作融入村民生活,相关活动每月开展1次,全年累计不少于12次,并做好台账。

10.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结合。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有效地融入乡村振兴工作中,合理使用相关资金,推动实现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景象,让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落到民生福祉实处。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从产业、生态、民生、文化、人才、组织等方面深入谋划,加大对辖区内发展相对落后的乡村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满足各族群众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社保等需求,让各族群众充分体会民族团结进步带来的福音,更加坚定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决心与动力。

11.有应急预案。制定涉及民族因素应急预案,积极开展纠纷排查化解,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置各种矛盾纠纷。通过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调解、群众调解等制度,畅通各族群众合理诉求的表达渠道;充分发挥乡镇和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作用,深入田间地头,深入老百姓的家中,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理涉民族因素矛盾和纠纷的工作水平,努力把问题解决在村里、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夯实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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