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问答库 > 教育

202306/0115:1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网站

A+ A-
保存

什么情况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主办单位:武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国·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可镇 电话:0471-8812203 

邮编:011700 蒙ICP备1600435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250001 蒙公网安备 15012502000102号

技术支持:内蒙古凌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