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了《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管理办法》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三、《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有哪些政策创新点?答:作为首个聚焦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出台的专门文件,《管理办法》围绕产业兼职教师选聘、不同主体工作任务、相关政策支持等方面提出创新举措,充分调动产业兼职教师、普通本科高校、企事业单位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加强产业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第一,突出产业兼职教师来源的多样化。支持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申请担任产业兼职教师,也鼓励高校聘请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同时提出在传统工艺传承方面有特殊贡献者、行业企业高管或技术负责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合作导师、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等可优先聘请为产业兼职教师。第二,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义务。一是规定产业兼职教师应深度参与人才培养方案设计、教学资源开发、实践课程教学等,或与高校专职教师联合开展教学项目建设、科技项目攻关等,或引入产业合作资源,有效对接行业与兼职高校等。二是高校应在完善聘请办法,加强人才支持、聘任管理、组织保障等方面积极承担责任,为产业兼职教师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条件。三是产业兼职教师所在单位应积极对接高校需求,主动推荐行业专家申报产业兼职教师,为联合研发成果转化提供平台支持,并积极吸引合作高校优秀毕业生到本单位就业。第三,建立多措并举的支持体系。一是教育行政部门对相关高校在国家级人才项目、奖励计划申报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加大专项招生计划支持力度,支持企业设立配套产业兼职教师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鼓励高校按照一定比例配套支持等。二是有关部门在人才计划、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税费优惠政策等方面对产业兼职教师加大支持力度。三是将产业兼职教师在高校工作的情况作为其考核评价、评优评先、职称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
2025-04-22近日,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了《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管理办法》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四、请谈谈如何做好《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全力推动《管理办法》落地见效。一是积极部署推进。教育行政部门、普通本科高校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将产业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产业兼职教师开展工作提供条件支持和有力支撑。二是强化统筹协调。教育、组织、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资、税务等部门发挥各自优势,积极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申报产业兼职教师。三是加强政策宣传。《管理办法》明确了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聘请条件、聘请程序、工作任务、支持政策等具体内容,各地和高校在深入理解掌握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细化政策举措,切实将文件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不断提升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队伍水平。
2025-04-22近日,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了《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管理办法》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一、请介绍一下《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答: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纲要》提出,促进高水平高校、优势学科与重点行业和头部企业强强联合,构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技术转移为一体的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新样本。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教育部在充分调研、深入总结、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中央组织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研制印发了《管理办法》。此文件的出台有助于优化高校教师队伍结构,调动企事业单位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高校人才培养与工程实践、科技创新有机结合,推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服务效能。
2025-04-09近日,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了《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管理办法》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二、请介绍一下《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答:《管理办法》共分六章20条,主要包括聘请条件、聘请程序、工作任务、政策支持等方面内容。一是聘请条件。《管理办法》明确了产业兼职教师的行业来源和从业经历,从政治素质、年龄学历、取得的应用性成果等方面明确了产业兼职教师选聘的基本条件,同时围绕技术能力、突出贡献、管理经验等方面提出了优先条件。二是聘请程序。《管理办法》对产业兼职教师聘请的程序作出详细规定,依次为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高校定期向社会公布产业兼职教师岗位需求、个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向高校提出兼职申请、高校对拟聘产业兼职教师名单及聘请岗位进行公示、高校报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等。三是工作任务。《管理办法》提出,产业兼职教师需承担参与人才培养、与专职教师协同合作、开展校企合作等任务;普通本科高校需承担完善聘请办法、推动协同创新、加强人才支持、加强聘任管理、加强组织保障等任务;产业兼职教师所在单位需承担支持人才聘请、鼓励深度合作、强化管理激励等任务。四是政策支持。《管理办法》指出,教育行政部门在加强政策配套、倾斜支持专项招生计划、优化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支持方式、加强典型经验宣传等方面加大对产业兼职教师工作的支持力度;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在相关人才计划中加大支持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加大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支持;从事产教融合的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享受现行税费优惠政策。
2025-04-09日前,教育部印发了758项新修(制)订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如何贯彻落实好新标准?答:一是加强宣传解读,组织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聚焦本行业领域相关专业教学标准,开展宣传解读工作,帮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职业学校等全面了解和把握新标准。二是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推动将新标准有关内容纳入各类职业教育培训项目,通过集中培训、教师研修、集体备课等方式,切实提升广大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研人员贯彻和应用新标准的能力。三是指导各职业学校全面修订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完善课程体系,落实新标准对教学条件、师资队伍、质量保障等要求,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增强人才培养适应性。
2025-04-04日前,教育部印发了758项新修(制)订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新标准主要有哪些特点?答:一是系统设计中高本教学要求。新标准对接一体化设计的《目录》,系统设计中职、高职专科、职业本科三个层次的专业教学标准。对于不同层次的同类专业或相近专业,遵循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强化培养目标的有机衔接、培养规格的逐层递进、课程设置的逐级加深、能力素质的逐步增强,推动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有效衔接。如,本次系统研制了中职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专业、高职专科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职业本科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专业的教学标准,中职数字影像技术专业、高职专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职业本科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教学标准等。二是进一步完善体例框架。新标准包含概述、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入学基本要求、基本修业年限、职业面向、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及学时安排、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和毕业要求等11个方面要素。与原标准相比,新增了概述要素、毕业要求要素,单列师资队伍要素,进一步强调师资队伍在专业教学中的重要性。三是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新要求。聚焦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领域带来的新变化,重点建设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民生紧缺领域相关专业的教学标准,有效促进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的内在因素与行业需求的外部因素紧密衔接,努力满足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对高素质技能人才的新要求。如,本次修(制)订了微电子技术与器件制造、航空智能制造技术等先进制造业相关专业标准,智慧农业技术、畜禽智能化养殖等现代农业相关专业标准,智能物流技术、工业节能技术等生产性服务业相关专业标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等民生紧缺领域相关专业标准。四是强化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培养。新标准紧密对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下行业企业用人标准、职业岗位新要求,深入开展职业能力分析,科学确定专业的职业面向、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构建模块化、项目式课程体系。加强实践性教学,要求中职、高职专科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不少于总学时的50%,职业本科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不少于总学时的60%。综合考虑中职学生学业需求和身心发展特点,明确校外企业岗位实习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同时加强校内实训教学。引导职业本科学校围绕能力培养科学确定取得学位要求,明确职业本科专业一般不要求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将工艺改进、产品(服务)设计、技术(服务)创新、技艺展示、专利研发等作为毕业设计(创作)的重要内容。五是以数字化和人工智能赋能教学。新标准将数字化和人工智能作为推动教学方式变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要求推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结合人工智能等技术实施课程教学数字化转型,鼓励选用形态丰富、易于更新的数字教材,运用虚拟仿真等技术开展实训,建设、配备音视频素材、教学课件、数字化教学案例库、虚拟仿真软件等专业教学资源。六是支持学校自主设置专业课程。新标准全面规定了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材资源、实习实训、师资保障、质量评价等教学基本要求,同时也为学校结合区域、行业实际、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需要,自主设置课程、开展人才培养留出了空间。与原标准相比,中职、高职专科新标准只规定应设置的专业课程的数量及应涉及的专业领域,不再硬性规定课程名称;职业本科新标准只规定专业课程应涉及的专业领域,不硬性规定课程设置的数量和课程名称。
2025-04-04近日,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办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办法》对学籍的定义作出哪些调整?答:《办法》明确了学籍、学籍信息、学籍管理、学籍档案的定义,对学籍信息、学籍管理、学籍档案做出了类型划分。如第3条规定学籍是学生在学校就读的身份标识,凡在依法依规设立学校就读的学生均需建立学籍;学籍信息包括基础学籍信息与非基础学籍信息。第4条规定学籍管理是根据有关规定对学生入学资格、在校学习情况及毕业资格等进行的记录、核实、处理,包括传统媒介管理与数字化管理两种方式。第6条规定学籍档案内容包括学籍信息及相关材料,形式有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两种。
2025-03-17为落实《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督促学校引导学生和家长选择经公示符合条件的托管机构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我市持有公示卡的校外托管机构名单。附:呼和浩特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名单(武川县)
2025-02-26主办单位:武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国·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可镇 电话:0471-8812203
邮编:011700 蒙ICP备1600435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250001 蒙公网安备 15012502000102号
技术支持:内蒙古凌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