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证明事项清单
证明序号
行政审批证明事项名称 子女伤残证
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失独、伤残家庭特别扶助
涉及的行政审批性质 行政给付
行政审批实施部门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行政审批证明事项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过程中,可以查阅、记录、复制与社会救助事项有关的资料,询问与社会救助事项有关的单位、个人,要求其对相关情况作出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出具证明的机构 乡、镇卫生计生办、村(居)委会、残联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