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ZB/2026-0003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4-03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ZB/2026-0003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4-03
公文时效

武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大风天气森林草原防火戒严管制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4-03 11:29
A+ A-

当前,天干物燥、大风天气频发,且清明祭扫集中,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持续攀升,火灾隐患极其严峻,极易引发火灾。为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发布本通告。

一、在我县防火戒严管制期间,全县所有林区、自然保护区、生态恢复区、湿地等重点防火区域一律实行封山戒严管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野外用火。严禁野外吸烟、野炊、烧荒烧秸秆、焚烧垃圾。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严禁随意进入林区草原,确需进入须办理相关手续。三级以上大风天气及林缘500米范围内严禁一切用火,过往车辆严禁向外丢弃烟蒂。

二、全域严禁上坟烧纸、焚香点烛、燃放鞭炮。请广大群众及相关人员自觉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尚,采用鲜花祭扫、无烟祭扫等方式缅怀逝者,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惯。

三、如发现火情请第一时间拨打12119 或 0471-8814437 报警,不得谎报瞒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法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群众和外来人员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共同防范森林草原火灾。

武川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日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