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ZB/2026-00006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1-20 | 公文时效 |
| 索 引 号 |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ZB/2026-00006 |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1-20 |
| 公文时效 |
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
《武川县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机制方案》已经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全县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机制成员信息表
武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0日
武川县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机制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关于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要求,全面提高重大项目前期手续审批效率,确保重大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充分发挥扩大有效投资关键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构建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以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为契机,全力推动重大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实现横向各部门并联审批、纵向三级部门协同审批,确保县级审批事项“主动服务、即来即审”,需上级审批事项“及时转报、全程盯办”,以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武川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机制组成
(一)组织保障。武川县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总召集人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副总召集人由县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委政法委分管负责同志,县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科局、林草局、国动办、政数局、文旅体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二)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委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政数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由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相关业务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专项工作组。以常态化临时机构实现常设化运作,由县工作机制部分成员单位(县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林草局、政数局、文旅体局10个部门)各选派1名业务骨干,每周三在县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公,负责联审联批常态化工作、梳理提出需要跟进上级相关部门的审批事项。同时根据工作需求,可协调其他成员单位派员临时参加。跟进事项由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局、文旅体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主动协调上级对口部门,必要时可协调分管县领导共同对接。
三、联审联批范围、事项和目标
(一)联审联批范围。总投资1亿元以上新建重大项目,以及县委、县政府推动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确定的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项目。总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列入市联审联批工作推动范畴。
(二)联审联批事项。重大项目开工前需要办理的文保、用地预审、林草地征占、用地规划、工程规划、能评、环评、施工许可等各项前期手续;向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公开征集前期手续审批中存在的“堵点”“卡点”问题,主要包括不合理的限制政策、不规范的审批流程以及简政放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需要市、自治区相关部门审批的重点事项。
(三)联审联批目标。全面梳理拟实施重大项目,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对上半年开工项目,3月底前应批尽批;对下半年开工项目,8月底前应批尽批。
四、工作任务
(一)制定清单台账。每年10月底前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形成下一年度计划新开工项目清单,后续根据实际需要动态更新。对需要审批的各项前期手续、公开征集的“堵点”“卡点”问题,制定工作台账,实行全流程管理,对于县级层面可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县工作机制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对于市、自治区层面解决问题,由县工作机制办公室梳理汇总后报市、自治区专项工作组。
(二)实行并联审批。根据年度新建重大项目清单,各审批部门积极对接项目单位主动服务,确定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环节和时序。专项工作组组织审批部门确定可容缺事项及办结时限,以任务交办单形式转交相关职能部门,推动开展并联审批,按周调度工作进展情况。
(三)组织会商协调。县工作机制办公室及时组织集中会商,研究推动联审联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复杂事项。对于单纯依靠县级审批部门难以解决、企业反映强烈和久拖不决的审批事项,报请县工作机制总召集人或副总召集人同意后,召开工作机制专题协调会议研究推动或协调上级审批部门跟进推动。
(四)开展调度督导。专项工作组原则上每周调度分析联审联批工作推进情况,按月将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报告县工作机制总召集人和副总召集人,并抄送各成员单位。县政府督查室建立督导台账,督促有关部门限期办结审批事项、完成集中会商和专题协商会议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工作要求
县本级相关审批部门依据工作任务,研究制定服务和保障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的政策措施,明确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相关情况及时向县工作机制办公室报备。县工作机制办公室要加强联审联批全过程监管,定期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跟踪问效,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县工作机制总召集人和副总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