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STH/2026-00034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上秃亥乡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8-12 | 公文时效 |
| 索 引 号 |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STH/2026-00034 |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上秃亥乡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8-12 |
| 公文时效 |
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呼政发[2018]28号)文件精神,从2026年1月1日起农村低保标准为689/月.人,现将2026年8月共确定农村低保4276户,6955人,共计308.0123万元。低保资金上报县财政局,以一卡通发放形式将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到低保户卡中,不得克扣、挤占、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