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RS/2025-00143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8-29 | 公文时效 |
| 索 引 号 |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RS/2025-00143 |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8-29 |
| 公文时效 |
一、承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范围
1.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
2.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
3.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隐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6.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7.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档案公共服务
1.档案接收、转递;
2.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3.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4.档案查(借)阅服务;
5.出具存档、经历等相关证明;
6.提供政审(考察)服务;
7.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等。
三、档案接收、转递、开具调档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查(借)阅和政审考察服务需提供材料
1.档案接收
本人身份证原件;工作地为武川非公有制单位的,提供人社部门监制的劳动合同;严密包封的档案。
2.档案转递
本人身份证原件,调档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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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递方式 |
适用情况 |
所需材料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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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要通信 |
公务员、国企干部等档案优先 |
档案密封件、转递通知单 |
速度较慢但安全性最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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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人送取 |
单位急需或特殊要求 |
单位介绍信、取档人身份证 |
必须两人以上同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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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特快专递 |
普通流动人员档案 |
密封档案、材料清单 |
必须使用给据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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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带 |
严禁使用 |
任何情况不允许 |
违反档案管理规定 |
3.开具调档函
一般包括身份证、新单位劳动合同或录用证明等。
4.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本人身份证原件,调党函。
5.查(借)阅和政审考察服务
两名以上工作人员(一般为中共党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函件。
四、委托他人代办所需材料
委托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五、业务咨询和办理
咨询电话:0471-8823533
单位名称:武川县就业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办理地点:武川县迎宾路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5室
武川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