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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9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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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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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立志继承刘昭不动产登记公告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6-09-29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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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10月26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可镇迎宾路与昌兴西街交汇处,武川县政务服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71-8820177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刘昭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武川县疾控家属楼

房权证武房字第12158号

刘立志

 武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