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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自然资源局
可镇居民王金鱼,于2024年3月15日去世,生前居住在武川县文化街泰安巷94号,权属个人所有,现为夫妻双方遗产,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房权证武房字第2117号。(详细信息见附表)
经向中国工商银行武川支行发函查询,该房屋无抵押无贷款,现“房权证武房字第2117号”《房屋所有权证》保存在我中心,现法定继承人张和平及张湖英申请代领,为依法保护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将上述申领事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10月23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办理代领取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可镇迎宾路与昌兴西街交汇处,武川县政务服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71-882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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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房屋产权证号 |
申请人 (继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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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鱼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武川县文化街泰安巷94号 |
房权证武房字第2117号 |
张和平、张湖英 |
武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