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609:24
来源
农牧和科技局
一、基本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武 农(动监)罚〔2025〕 7 号
案件名称: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及经营未附检疫证明动物产品案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及经营未附检疫证明动物产品案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第一百条《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内蒙古自治区动物卫生防疫监督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7项
二、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类型:自然人
当事人姓名/名称:李*旺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0105************
地址:武川县可镇
三、处罚决定
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武川县农牧和科技局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4250.88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2月4日
处罚生效日期:2026年2月4日
四、履行情况
履行方式:自动履行
履行期限:2026年2月13日前
目前状态:已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