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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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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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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川县龙鑫苑二期办理不动产转移(分户)登记的公告

龙鑫苑二期各住户:

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房地产遗留项目不动产分户登记的补充通知(〔2021〕2-133)》、《武川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研究解决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题会议纪要(专题会议〔2021〕43号)》文件规定,将对以下房屋办理转移分户登记,经审核。现公告名单如下:

龙鑫苑二期 公告花名表

序号

产权人姓名

坐落

1

赵小青

1号楼2单元401

2

赵丽明

3号楼1单元201

3

何占波

15号楼3单元402

4

那森、兰婷

2号楼3单元201

5

曹瑞霞

12号楼102商铺

6

崔福贵

15号楼3单元501

7

韩立荣、贾金海

11号楼4单元101

8

安秀兰

8号楼105车库

9

张亮元

1号楼4单元301

10

张蕊

11号楼3号楼602

11

郭春慧

7号楼3单元502

12

高冉升、贾桂枝

3号楼4单元502

13

徐永霞

5号楼3单元302

14

康霞荣

8号楼1单元402

15

李金花

8号楼108车库

16

田巧叶、李先伟

1号楼1单元501

17

苏双红

1号楼2单元501

18

徐香香

1号楼3单元501

19

白俊威、信美英

5号楼2单元601

20

郭林栓

2号楼2单元301

21

张海燕

1号楼4单元501

22

班秀英

8号楼116车库

23

王杰立

5号楼5单元101

24

王连平

5号楼1单元202

25

王宏、王梅花

5号楼4单元302

26

王宏、王梅花

5号楼114车库

27

王利平

1号楼2单元402

28

刘满贵、杨润梅

3号楼4单元402

29

刘凤清

7号楼2单元202

公告期自即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县遗留办提出异议,到期没有异议,视为公示结果有效,将予以办理不动产转移分户登记。公示期截止到2025年1月24日。

公示期结束后,以上名单住户本人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及相关证明原件,前往县遗留办集中办公大厅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县遗留办集中办公大厅地址:武川县可镇帝锦城住宅小区一期北东侧商业门脸(帝锦城售楼部往东约50米处)

联系电话:0471-8828131

武川县化解房地产领域遗留问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6日        


主办单位:武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国·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可镇 电话:0471-881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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