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717:59
来源
县编委办
一、职责调整
(一)不再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牌子。
(二)增加指导、监督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三)强化服务和应急、督查工作职责。
(四)增加信访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各类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协助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组织起草县政府领导的讲话、工作报告及其他发言材料。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的有关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有关领导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对县政府部门间有争议的重要问题进行协调,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文件精神、会议决定事项及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组织指导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六)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点事项。
(七)负责对群众来信来访进行协调办理;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贯彻执行上级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八)负责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调研、指导、监督工作。
(九)负责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的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十)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乡镇和各部门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一)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十二)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编制管理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法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审查修改各部门代县人民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
(十四)办理和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
(十五)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的法制工作;指导仲裁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负责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和组织救援工作。
(十七)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承担政务信息采集、整理、报送等工作;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政务信息,完成市政府办公厅年度信息考核任务;负责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管理;指导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十八)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办公电话:0471-881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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