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ZB/2024-00089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8-12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ZB/2024-00089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8-12 |
公文时效 |
为深刻吸取近年国内尾矿库溃坝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我县境内无主尾矿库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5座无主尾矿库进行销号公告,5座无主尾矿库分别为:
1.武川县二份子乡哈拉兔村尾矿库
地理坐标:经度110.64189,纬度41.24522
2.武川县二份子乡泉子沟村尾矿库
地理坐标:经度110.65352,纬度41.17218
3.武川县哈拉合少乡庙沟东沟子村西尾矿库
地理坐标:经度110.77626;纬度40.89930
4.武川县哈拉合少乡后店村尾矿库
地理坐标:经度110.72885,纬度:40.98314
5.武川县西乌兰不浪镇小园子山尾矿库
地理坐标:经度110.87667,纬度41.23608
我县现对上述5座无主尾矿库按照有关程序进行销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