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ZB/2024-0005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5-23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ZB/2024-0005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5-23 |
公文时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
现将《武川县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武川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3日
武川县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回信精神,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省级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关于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评估有关事项的函》有关要求,按照《呼和浩特市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充分认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助力提升全社会文明素质,推动形成低碳生活新时尚,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2024年,全县城区范围内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城区居民知晓率达到70%、参与率达到50%,居民分类意识不断提高。把党建引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夯实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同步推动城关镇“一镇七村”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全力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为全县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三、主要任务
(一)体制机制建设
1.落实主体责任
(1)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实地调研或督导检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
牵头单位:政府办、分类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2)县政府常务会每半年听取一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政府办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2.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1)建立县、乡镇、社区(村委会)三级联动的工作协调机制。
牵头单位:分类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6月底前
(2)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县、乡两级每季度召开1次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或组织1次联合检查。行业管理部门每半年召开1次行业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对管理行业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调度、部署。
牵头单位:分类办
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3)制定各有关部门、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清单。
牵头单位:分类办
责任单位: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6月底前
3.制定工作方案
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年度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计划,各乡镇每月30日前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报送县分类办。
责任单位:分类办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4.制定标准、规范文件
(1)制定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生活垃圾设施设备配置规范和工作指引;制定印发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标准和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标准指引。
牵头单位:分类办
完成时限:6月底前
(2)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服务合同内容,督促物业管理企业落实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
责任单位:住建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
(二)强化源头减量
1.推进商品、快递包装减量。
(1)制定推进快递、商品包装减量专项治理方案,并有效执行。
责任单位:商促局、公安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
(2)推进全县生产、销售企业使用可循环利用包装,加大电子商务产品包装物减量力度。
责任单位:商促局、生态环境局、邮政公司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3)推进全县快递企业、网点使用可循环包装,加大邮政快递包装物减量力度,年底实现建成区范围内70%的菜鸟
驿站等快递网点规范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
责任单位:商促局、公安局、邮政公司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4)每月对管辖行业包装减量情况至少组织1次检查,每季度至少通报1次。
责任单位:商促局、公安局、邮政公司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2.严格落实限塑令。
(1)贯彻国家、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有关塑料污染治理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并有效实行。
牵头单位:发改委、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商促局、市场局、文旅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
(2)每月对管辖行业至少检查1次,每季度至少通报1
次。
责任单位:商促局、市场局、农科局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3)推进城区范围内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和各类展会活动使用可降解塑料袋;督促引导餐饮打包外卖服务落实适度包装、绿色包装,推广使用可降解外卖餐盒。
责任单位:商促局、市场局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4)严格落实限塑令要求,在餐饮、住宿、批发零售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塑料制品,在显著位置设置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的标识指引。
责任单位:商促局、市场局、公安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
3.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1)酒店、宾馆逐步在显著位置设置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的标识指引。
牵头单位:公安局、文旅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
(2)制定旅游、住宿、餐饮(包括外卖)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的专项治理方案,并有效执行。
责任单位:市场局、文旅局、商促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
(3)每月对管理行业至少检查1次,每季度至少通报1次。
牵头单位:市场局、文旅局、商务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
4.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
(1)推进各公共机构落实《呼和浩特市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管理制度》,加强食品节约减损管理,有效制止食品浪费。
责任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2)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餐饮浪费,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在餐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反食品浪费宣
传标语、海报。
责任单位:市场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
(3)制定餐饮行业开展“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
消费的专项治理方案并有效实行。
责任单位:市场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
(4)每月至少对管辖行业检查1次,每季度至少通报1
次。
牵头单位:市场局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5)倡导“净菜上市”,推行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等经营区域果蔬菜皮源头分类,减少居民生活厨余垃圾产生量。
责任单位:商促局、市场局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5.推行“绿色办公”。
(1)制定包含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的“绿色办公”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6月底前
(2)每年对全县公共机构开展一次生活垃圾分类培训。
责任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每半年对各公共机构开展“绿色办公”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一期通报。
责任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6月底前
(4)全面推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优先采用可循环利用办公用品,持续推动无纸化办公。
责任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分类投放
1.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
(1)按照《呼和浩特市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呼和浩特市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有关要求推进撤桶并点工作,6月底前完成。
(2)以社区为单位建立居民小区分类投放设施台账并按月更新(包含小区明细、运输车辆、投放点、亭棚数量)作为第三方测评抽样依据。
(3)对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进行标志规范使用排查、整改,确保发现一处、纠正一处、保
持一处。
牵头单位:可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
(4)督促指导物业企业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规定履职尽责,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干净整洁无异味、无破损残缺,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日产日清,杜绝生活垃圾“先分后混、
混装混运”,居民小区分类投放准确率不断提高。
责任单位:住建局、可镇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2.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1)制定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指导各公共机构完善日常管理制度、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责任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6月底前
(2)按照工作指引监督指导全县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合理设置分类投放点位、规范使用分类标志,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提高公共机构职工分类意识,不断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牵头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驻县各级党政军机关,以及医院、学校校等公共机构全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设置分类设施。
牵头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人武部、卫健委、教育局、消防大队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3.经营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实现有效覆盖。
(1)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原则,各经营区域管理部门分别制定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含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酒店、宾馆、影院等),同步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各类经营区域的分类设施覆盖率不低于80%,分类标志使用规范、清晰。
牵头单位:分类办
责任单位:市场局、商促局、文旅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
(2)全面组织排查城区酒店、饭馆、食堂等餐饮企业、商户、门店设置情况,了解掌握数量、位置信息、建立管理台账,签订厨余垃圾收运协议确保厨余垃圾定时定点收运全覆盖。采取“撤桶并点”“定时定点”等方式,规范餐饮企业、商户、门店厨余垃圾收运,组织城管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执法,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力整治厨余垃圾“混装混运”问题
责任单位:市场局、城管局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4.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实现有效覆盖。
(1)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原则,各公共场所管理部门分别制定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含医疗机构、汽车站、公园、景区、文体场馆等),同步设置垃圾分类设施。
牵头单位:分类办
责任单位:卫健委、交通局、城管局、文旅局
(2)各公共场所因地制宜设置明显的分类投放指引,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不低于80%,分类标志使用规范、清晰,分类投放准确率不断提高。
牵头单位:分类办
责任单位:卫健委、交通局、城管局、文旅局、可镇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四)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
1.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
(1)按照《固废法》相关要求,制定生活垃圾运输行业规范,对生活垃圾运输单位进行标准化准入管理。
责任单位:分类办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结合辖区各类生活垃圾产生量及收运方式,按照适量超前的原则,配足、配齐运输车辆,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收运车辆标识要求同步对车体进行标识粘贴,做到标识清晰规范,车辆符合密闭、环保、高效、安全要求。
责任单位:城管局、可镇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3)根据定时定点、巡回、流动等不同收运模式合理规划收运时间、频次和路线,进一步提升收运管理水平,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有害垃圾运输安全规范。
责任单位:城管局、可镇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2.收转运设施布局合理、能力充足、运行安全。
(1)制定生活垃圾转运站点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建设整体规划。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2)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清运作业检查,确保清运单位收运车辆密闭良好、车体整洁、标识规范统一,作业过程安全稳定,无混装混运、抛洒滴漏现象。
牵头单位:城管局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五)组织动员和宣传教育
1.广泛开展主题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长效机制,制定印发《武川县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调动各部门力量全力组织落实。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4月底前
(2)责任单位每月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1
次。
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3)全年开展全县范围的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并在县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责任单位:宣传部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4)组织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常态化开展不限参与人数的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或公益活动,不断扩大覆盖范围。
责任单位:总工会、团委、红十字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2.垃圾分类“进校园”。
教育部门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教育长效机制,教育部门和各学校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落实专职(教师)工作人员;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学校每班级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有关教学活动;学校每班级至少配发一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每所学校至少组建一支生活垃圾分类学生志愿团队,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1次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小手拉大手”“家校社联动”等社会实践活动,每个班级每学期不少于1次;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19095—2019)有关要求,每学期开展一次垃圾分类标识
标志使用情况自查整改,确保校园分类设施、宣传海报、宣
传物料等标识标志统一规范。
责任单位:教育局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3.推动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
加大入户宣传力度,加强源头分类宣传引导,入户宣传每月不少于辖区居民总户数的10%;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居民知晓率、参与度。
责任单位:可镇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4.健全社会服务体系。
(1)县级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服务队,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以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或公益活动。
牵头单位:宣传部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2)发挥基层志愿者力量,11个社区各组建1支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建立队伍花名册和工作台账,每月组织1次以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或公益活动。
牵头单位:可镇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六)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
1.建立三级联动机制。建立县、乡镇、社区三级常态化工作联动工作制度,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定期召开联动会议、活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责任单位:分类办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2.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党组织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赴社区报到,党员(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
责任单位:组织部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七)保障措施
1.建立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1)结合实际,建立持续稳定的生活垃圾分类资金投入机制,设立专项资金预算项目,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和宣传、考核等相关支出。
牵头单位:发改委、财政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
(2)拓宽垃圾分类资金保障渠道,将纳入预算的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及时足额拨付。
牵头单位:财政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
(3)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的保障落实,确保生活垃圾分类经费和奖补资金专款专用。
牵头单位:财政局、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6月底前
2.明确日常管理机构。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机
构,建立完善专职工作机构。
牵头单位:分类办
完成时限:5月底前
3.建立与垃圾分类挂钩的收费制度并有效实施
自2024年6月起,党政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按照《呼和浩特市非居民厨余垃圾(餐厨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实施方案》,实现计量收费。
责任单位:城管局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4.开展常态化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1)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机制,各有关部门制定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年度工作计划,全年至少开展2次技术培训或业务指导。
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3月底前、9月底前
(2)各有关部门、乡镇及社区每年至少对本单位开展1次业务培训,指导合理设置分类投放点位、规范使用分类标
志,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
平。
牵头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9月底前
(3)各行业管理部门每年对管理行业开展1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培训。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公共机构、卫健委对医院、教育局对学校、住建局对物业企业、城管局对环卫系统、市场监管局对商超、农贸市场等。
牵头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卫健委、教育局、
县城管局、市场局、住建局
完成时限:9月底前
(4)将生活垃圾分类内容列入党员干部培训学习计划。
牵头单位:组织部
完成时限:6月底前
(八)示范片区建设
县城打造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1个,示范小区3个、示范学校1个、示范公共机构5个、可镇打造示范行政村7个,以季度为单位将工作进度报县分类办。
责任单位:住建局、教育局、可镇、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2.各乡镇全力推进“一镇七村”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
加强示范点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回信精神,深刻认识垃圾分类事关群众生活环境改善,事关绿色可持续发展,是必须干、必须干好的事。要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认识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国家自治区、市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行动自觉,
细化责任、执行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高位推动,建立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责任部门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协调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明确时间点和责任人,确保年度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三)强化资金保障。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制定设施建设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加快分类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分类体系。
(四)压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跟踪督办;要进一步强化三级联动抓落实,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动员、干部带头、全民参与等方式,压紧压实责任,切实提高我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