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JR/2025-0000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5-19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JR/2025-0000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5-19 |
公文时效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内退役军人发[2024]62号)文件精神,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研究,决定下拨2025年5月份院民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共计2960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