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YB/2025-0000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5-13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YB/2025-0000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5-13 |
公文时效 |
武川县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医疗保障局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现将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来,主动申请解除医保协议的12家定点医药机构通告如下。
自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医保服务之日起,今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特此通告。
附件:解除12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名单
武川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