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HLS/2025-0003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耗赖山乡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4-23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HLS/2025-0003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耗赖山乡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4-23 |
公文时效 |
县民政局:
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呼和浩特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呼政发[2018]2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保障农村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权益,根据市确定的按户施保和差额救助办法,低保标准为645元/月,其中A类581一645元/人·月,B 类323一580元/人·月,C 类100一322元/人·月,按户享受差额救助金,经乡党委会研究决定,5月份共确定A类对象40户47人,B类1364户2096人,C 类467户829人,共计1871户2969人,5月份低保金共计117.1058万元。现向县民政局申请耗赖山2025年5月农村低保金,将以一卡通发放形式尽快将这笔款发放到低保户手中。
武川县耗赖山乡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