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JY/2025-0002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教育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4-30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JY/2025-0002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教育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4-30
公文时效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2025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4-30 16:38
A+ A-

依照《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呼教通字〔2025〕1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秩序,逐步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机会,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要求和“宜学城市”建设目标,遵循教育规律,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严格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工作管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我县2025年小学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县教育局结合实际,制定全县招生政策,拟定合理的招生计划,统一组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统筹安排原则。县教育局依据公安部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在做好辖区内生源摸底预测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严格落实“阳光招生”政策,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分班方法、分班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县教育局备案。

(五)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原则。将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学校招生计划适当调整计划。对教育资源不够均衡、择校愿望强烈的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如超出计划数将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使得校际间的生源相对均衡。

三、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19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有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武川县区域内正居户口的适龄儿童。

(2)在学校片区内合法稳定居住,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的信息材料(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招生办法

县教育局统一安排,按照适龄儿童自愿择校的原则就近入学。如报名人数未超过当年招生计划则全部直接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当年招生计划则按照由近到远的家庭住址优先保障招生计划人数内各顺位段适龄儿童入学,超出计划部分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当年剩余招生计划的100%,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周边其他有空余学位学校入学,报名工作由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五、招生程序

(一)信息采集:5月1日-30日间,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登录“青城幼升小入学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6月1日-10日间,2019年9月1日(含9月1日)-12月31日(含12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自愿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入口:适龄儿童家长下载登录“蒙速办APP”,左上角点击选择“呼和浩特市”,进入“一件事专区”,下滑屏幕找到“教育入学一件事”服务点击进入,之后点击“小学入学办理”进入“青城幼升小入学信息采集”首页,按要求选择报名类型并如实填写适龄儿童相关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视为在本区没有入学需求。

填写完成信息后,请在报名期内不间断再次进入报名页面查看信息审核进度,如出现“未通过”字样,可点击“未通过”进一步查询驳回原因,根据要求及时修改错误信息再次提交。

(二)查询结果(8月10日后)

登录“蒙速办APP”,左上角点击选择“呼和浩特市”,进入“一件事专区”,下滑屏幕找到“教育入学一件事”服务点击进入,之后点击“小学入学办理”,进入“青城幼升小入学信息采集”首页后在下方点击“我的报名查询”进行录取结果查询。

(三)阳光分班(开学前两周内)

县内各小学于8月15日—25日完成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核准参加阳光分班学生名单,保证全部参加“阳光分班”,同时对班主任及配套任课教师进行随机分配。

查询分班结果方法:登录“爱青城APP或蒙速办APP”,搜索“小学分班结果查询”,点击进入“小学分班结果查询”页面,输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查询。

六、招生条件

(一)具有武川县区域内正居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在学校片区内合法稳定居住,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的信息材料(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录取顺序

适龄儿童入学顺位如下:①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学校附近内落户且房户一致的→②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学校片区内落户无房的或在学校片区内购房未落户的→③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学校片区内无户无房居住或务工的。

七、招生要求

(一)规范招生行为

各学校必须根据本校办学条件和招生规模制定招生计划,不得提前招生、无计划超计划、虚假宣传招生,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严格控制班额,坚决防止产生55人以上的“大班额”,严禁出现未经批准的跨旗县区、跨盟市、跨省市等各类违规招生行为。

(二)规范收费行为

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呼市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所有学校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形式的借读费、赞助费、择校费等。

(三)保障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落实和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就近统筹安排入学。全面清理取消不合格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

(四)落实控辍保学责任

各中小学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托内蒙古自治区控辍保学管理系统,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完善校内外“三级控辍保学”体系,抓实疑似辍学学生动员劝返工作,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按边缘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不稳定户三类建立工作台账,健全跟踪监测机制,坚决防止因疫、因贫、因病辍学,同时要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劝退、劝转”行为,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把好“入、转、休、复、辍”关。

(五)落实国家生育政策

为有效减轻家长负担,对二孩、三孩入学进行适当照顾,凡因招生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情况时,在其兄(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与其在读兄(姐)安排至同一所学校就读;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和“阳光分班”。

(六)落实优待政策

严格执行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优待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驻县投产经营企业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以及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按优待政策和程序安排入学。

落实呼包加快同城化发展协议,保障两市随迁子女实现同城待遇,来我县就学的包头市户籍随迁子女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落实两市流动高层次人才子女和投资兴业企业家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七)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

推进融合教育,对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优先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就近安排接受义务教育;对中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专人护理,不具备到学校就读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由特殊教育学校制定送教上门方案,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残疾人教育专家评估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安置意见。

八、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招生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招生工作方案与应急处置预案。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超计划数、超班容量招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考试和测试(包括培训机构推送),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二)严格责任落实

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须对各项入学材料严格审核,如有疑问必须实地调查,若入学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可不予办理。按照电脑派位和随机录取结果“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招生,小学新生学籍将依据“小学入学服务系统”“阳光分班”结果统一注册,对未经教育局统一录取私下违规招录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档案,相关责任由违规招生学校承担。

(三)建立健全宣传工作机制

各学校要在招生前召开家长会,为广大家长、学生宣讲招生政策,提供咨询、指导服务,切实把我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宣传到位、解释到位,确保“小升初阳光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各校未经主管教育局允许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严禁以各种形式变相宣传考试分数、排名、升学率等内容,严禁学校、教职工私自发布教育类、招生类等相关信息和解读;各学校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关的工作宣传内容要经主管教育局审核后发布;对于未按照要求进行报备或报备后新闻工作组织不力,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并造成负面影响的,将对相关单位、涉事学校及当事人严肃处理。

(四)强化监督问责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局招生入学、阳光分班工作的文件精神,电脑派位、随机录取及“阳光分班”过程坚持公开、阳光、透明,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私下招生、接收未经“阳光分班”的起始年级转入生,不得私自对“阳光分班”的学生进行调班,对违反招生政策及阳光分班政策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校长约谈、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免去相关责任人职务等处罚。


                                                                               武川县教育局

                                                                                 2025年4月

附件1:

武川县2025年幼升小招生日程安排

1.5月1日-30日间,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登录“青城幼升小入学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2.6月1日-10日间,2019年9月1日(含9月1日)-12月31日(含12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自愿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3.查询结果(8月10日后)

登录“青城幼升小入学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结果查询

4.县内各小学于8月15日—25日完成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

一年级学籍录入工作:9月1日—9月25日

附件2:

武川县2025年招生入学咨询联系方式

附件3

附件4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