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SW/2025-0000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水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4-01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SW/2025-0000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水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4-01 |
公文时效 |
按照《武川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武党办字〔2017〕52号)规定,我县确定了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和8条县级河流河长,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河湖长制工作,鉴于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县级河长如下:
县总河湖长 : 哈 达 县委书记;
县副总河湖长:金少琳 县委副书记、县长提名人;
卯 独 庆 河: 王 瑶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榆 树 店 河: 赵 伟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中 后 河: 智建刚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巴 拉 干 河: 王登龙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
抢 盘 河: 李 敏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耗 赖 河: 陈攀攀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塔 布 河: 左 刚 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美 岱 沟: 张 杰 政府副县长、河长办主任 ;
武川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