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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JK/2025-00008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4-15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JK/2025-00008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4-15
公文时效

武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武川县孕产妇早发现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5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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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幼保健中心、各乡镇卫生院、县内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武川县孕产妇早发现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武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14日


武川县孕产妇早发现工作制度


为及早发现孕产妇,实现十三周前早孕建档,十三周前艾梅乙监测,确保孕产妇生命安全,进一步提升全县妇幼健康管理服务水平,特制定孕产妇早发现工作制度。

一、卫生院工作职责

1、把孕产妇早发现服务内容纳入家庭医生重点人群签约履约服务范畴,家庭医生要全面掌握服务对象中育龄妇女孕育情况,孕十三周前必须发现,发现一例,即时上报一例,并做好个性化健康指导。

2、卫生院妇幼人员对辖区内的育龄期妇女要实行包片管理,责任到人,要定期与家庭医生或村医对接信息,沟通情况,对辖区内育龄妇女(包括流动人口)全部登记造册,确保孕早期全部建册,并完成“三病”早期监测。各基层卫生院妇幼人员借助婚检、孕优、增补叶酸等妇幼项目早发现孕产妇,并做好个性化健康宣传指导。每月向县妇幼保健中心上报孕产妇情况,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3、各乡镇卫生院督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加强与所在村、社区妇联工作人员或网格员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二、个体诊所工作职责

1、对所有就诊的育龄期妇女(包括流动人口)实行首诊负责制。高度关注就诊育龄妇女孕育情况,对月经紊乱、阴道出血的育龄期妇女,详细记录基本信息,询问孕产史,健康状况等,并进行必要的孕育检测,如不能准确判定,及时报告。

2、发现疑似怀孕或已经怀孕的妇女,告知其到武川县医院接受早期产检,并及时上报武川县妇幼保健中心。联系电话:8812570。

三、县级医院工作职责

1、对所有就诊的育龄期妇女,涉及就诊科室实行首诊负责制,详细记录基本信息,询问孕产史,健康状况等,为孕产妇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发现孕产妇,即时将其就诊信息推送妇科门诊。

2、县级医院妇产科要建立《母子健康手册》核查制度,对未建册的孕产妇,即时把孕产妇基本信息告知保健中心,由基层卫生院建册。及时将孕妇每次产前检查和高危妊娠评估情况录入妇幼信息系统,并记录到《母子健康手册》中。规范开展妊娠风险评估分级与专案管理。

3、建立健全孕产妇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助产机构、妇幼保健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信息即时共享。

4、对突发紧急孕产妇,立即启动内蒙古专家包片和多学科联动急诊急救工作机制。

四、妇幼保健中心工作职责

1、加强对助产机构、乡镇卫生院监督指导工作,全面掌握全县孕产妇基本情况,收集汇总上报全县孕产妇相关数据。经常性分析研判,发现问题,沟通协调,及时整改。

2、强化孕产妇筛查、追踪随访、转诊管理的监督指导,建立日常和年终考核通报制度,加强考核结果运用。

3、借助婚检孕优、增实叶酸等妇幼项目工作,指导各基层卫生院妇幼人员早发现孕产妇,并做好个性化健康指导。

以上涉及个人隐私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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