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DSG/2025-0000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得胜沟乡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1-06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DSG/2025-0000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得胜沟乡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1-06 |
公文时效 |
武川县民政局:
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呼和浩特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管理办法)的通知》(呼政办发[2022]7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保障农村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权益,根据市确定的按户施保和差额救助办法,低保标准为645元/月,其中A类581一645元/人·月,B 类323一580元/人·月,C 类100一322元/人·月,按户享受差额救助金,经会议研究决定,1月份共确定A类对象4户5人,B类549户870人,C 类257户426人,共计810户1301人,1月份低保金共计49.3014万元。现上报民政局以一卡通发放形式尽快将这笔款发放到低保户手中,不克扣、挤占、挪用。
武川县得胜沟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