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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1115012ZB/2024-0000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1-12 公文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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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1-12
公文时效

武川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2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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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川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0日在武川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武川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敖 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武川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武川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县委坚强领导、上级法院大力指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按照“讲政治、顾大局,促公正、提效率,重自律、强队伍”工作要求,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039件,同比上升21.33%,审执结3918件,同比上升23.71%,结案率97%,同比上升1.87个百分点,法官人均结案214件,创历史新高。平均审理天数41.78天,同比缩短19.81天,清积率100%,审执质效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是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人民法院鲜明的政治属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争创第八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呼市中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严格执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1】,党组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44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26次。

二是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紧紧围绕自治区“两件大事”,结合地方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在重点、难点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审判执行的主动性、能动性,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时刻牢记公平正义的感受主体是人民群众,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司法审判工作,耐心释法析理,积极回应群众的诉请,有力推进“有信必复”,做实诉源治理,规范司法行为,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三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科学制定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青年理论学习组学习、个人自学的“四学联动”机制,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深入践行“四下基层”,走访企业、农村(社区),组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改发案件分析会议,梳理问题清单5项,民生事项8项,明确整改措施10条,制定判后答疑实施细则等5项制度,并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二、扎实推进平安武川建设,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社会环境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84件(包括旧存6件,强制医疗1件),审结84件,结案率100%,刑事一审服判息诉率【2】100%,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6件7人。开展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整治,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6件6人。依法审结潜逃二十余年的被告人温建平贪污罪一案等职务犯罪案件4件8人,助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审结盗窃、诈骗、交通肇事及危险驾驶等案件53件56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25人依法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4人,严格适用非监禁刑30人,非监禁刑适用率30.92%,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

坚决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3年无新增涉黑恶案件,承办专项斗争存量案件结案率100%。深入开展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2023百日攻坚行动,聚焦法院牵头和参与的具体任务,奋力攻坚,将建章立制、问题整改和经验总结一体推进,补短板、强弱项,确保高质量完成好目标任务。我院一审服判息诉率、万人成讼率【3】均达标,涉府执行案件全部执结,无涉法涉诉进京访案件。

注重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牢固树立“有解”思维,对有重大隐患的信访案件第一时间向地方党委、政府请示汇报,积极争取指导和支持,经多方努力,部分重点信访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实质性包案制度,抓好属地接访约访责任,综合采取思想疏导、依法处置、政策解读、救济救助等措施,解决群众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我院累计接待来访群众90余人次,受理涉诉信访案件共计19件,实质性化解11件,办结8件。

三、坚持能动司法,在服务大局中展现司法担当

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妥善审结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房地产等合同纠纷案件257件,维护市场经济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司法对金融的服务保障职能,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等金融案件330件,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激活乡村振兴“法治动力”,妥善审结农村产业发展、农产品买卖、农村土地纠纷等涉农案件380件,切实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我院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深入农村一次性调解36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同时执结20件执行案件,实现“诉源+执源”双治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发布《武川县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白皮书》,构建“12345”工作机制【4】,就企业经营中可能存在的60项法律风险作出提示,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开通涉企案件“绿色直通车”,确保立、审、执各环节快速运行,为涉企案件“一键加速”。院领导带队深入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10场(次),召开座谈会4场(次),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刑事法官走进企业举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全年受理涉企案件2149件,结案2096件,结案率97.53%,执行到位标的额27905.37万元。

助力法治武川建设。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把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贯穿始终。依法受理行政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61件,审结59件。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发挥破产审判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中的重要作用,对于能挽救的企业及时进行重整、和解,符合破产条件的尽快破产清算,最大限度释放生产要素。如审结明珠电力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债务重组一案,为企业解决了无力承担的税收和36名信访职工的工资、社保等资金问题,并通过破产重组为企业招募投资人,获得投资资金950万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彰显司法公正。

以司法建议赋能社会治理。密切关注各种可能影响安全与发展的问题,分析涉金融、房地产、土地等案件阶段性、类型化成因特点,提出具有针对性、综合性、有实效的司法建议,切实推动改进工作。发出各类司法建议22篇,收到回函22篇,形成有“建”有“纳”的良性互动。如涉及某房地产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多达23件,均反映存在房屋质量问题、内部认购协议、尾款未结清等情况,我院向相关单位制发司法建议,建议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资质的审查,严格审核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妥善处理购房业主诉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健康发展。

四、践行司法为民,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一是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全年委派诉调对接中心调解案件1253件,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5】39.03%,调解成功672件,调解成功率为53.63%,司法确认353件,平均用时5天。二是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官”活动,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在全县104个行政村(社区)建立法官工作站,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风险防控等司法服务。我院法官进社区、企业、农村等62次,接待群众90余次,解答法律问题100余条,召开座谈会10场(次),培训调解人员5次,相关工作经验被内蒙古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三是推动“人大+法院”“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成立“武川县人民法院人大代表工作室”“武川县诉源治理政协委员工作室”,将20名人大代表、22名政协委员聘为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基础好、通达社情民意、熟悉行业专业特点等优势,形成矛盾纠纷调处强大合力。四是加强法庭建设。今年我院将建设哈乐法庭作为落实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完善硬件设施建设,进行实体化运行,基本实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哈乐法庭受理各类案件170件,审结165件,结案率97.06%,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767件,审结1713件,结案率96.94%。聚焦民生领域司法需求,审结涉农民工工资、人身损害、交通事故等案件165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注重家事审判工作,审结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等家事案件184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76件,用柔性司法维护家庭和谐稳定。重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青少年模拟法庭”等活动,用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95633元,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5.4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公正高效文明执行。全年受理执行案件2125件,执结2055件,执结率96.71%,执结到位标的额28458.07万元。首执案件执行到位率50.17%,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终本案件【6】合格率100%,平均执行天数45天。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15次,出动干警170余人(次)。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采取限制高消费2374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24人(次),拘传57人(次),拘留4人,保持执行强大攻势。发布司法拍卖信息64期,拍卖64件,通过依法拍卖、以物抵债等灵活方式为申请人实现债权2715万元,切实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审判管理现代化

深化审判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制度规范司法权行使,完善审判人员权力清单、合议庭工作细则,进一步厘清法官、辅助人员的权力和责任界限,做到有序放权、科学配权、规范用权、严格限权。健全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办法和“四类案件”【7】管控机制,压实院庭长监管和带头办案双重职责,全年院庭长办理案件3052件,占结案数的77.90%。

完善审执质效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办公室协调、调度、统筹推进作用,对重点工作、重点指标进行定期督办,将办案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审判执行庭室、员额法官。加强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分析,发布审管通知27期,审管通报57期,召开审委会9次,专题研究审执指标3次,研判弱项指标,研究解决对策,促进均衡结案。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判后答疑窗口,用群众的语言释明法理,让当事人赢的清楚、输的明白,实现“事心双解”,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2.64%。

构建繁简分流速裁快审机制。积极推进“分调裁审”【8】机制改革,建立健全速裁快审快执机制,实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加强速裁团队建设,主要审理金融借款、物业、热力纠纷案件,综合运用督促程序【9】、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等方式审理案件812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9.81%,同比上升3.55个百分点,小额诉讼适用率25.23%,平均审理天数27.35天,有效减轻人民群众诉累。

建立智慧审判执行管理机制。深度运用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推进落实刑事案件网上“单轨制”【10】办理,提升刑事案件流转智能化、信息化水平,通过协同办案平台流转刑事案件78件,有效提高工作效率。积极畅通立案渠道,网上立案1050件,网上立案率41.35%,群众诉讼更方便快捷。进一步推进集约化送达工作,送达平台累计送达各类案件3248件,送达成功11789人(次),送达成功率89.69%,平均送达时长0.7天,有效节约司法资源。积极推行在线委托鉴定,在线委托鉴定率91.43%,进一步缩短办案周期。

六、全面从严管党治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党建工作提档升级,创建“党徽耀天平,法徽护正义”党建品牌,加强党建阵地软硬件设施建设,强化党建与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切实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增强干警职业归属感和尊荣感。2023年我院党建阵地被授予“武川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县委党校“现场教学点”,共有上级单位、县直部门、企事业单位的2180余名干部群众前来参观交流。

提升干警履职能力。加强干警教育培训,组织干警参加各类辅导培训77期969人次。举办岗位练兵、户外拓展训练、演讲比赛等,丰富法院文化生活。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招录公务员2名,发展党员3名,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1人,择优选升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3人,递补员额法官2人,职级晋升8人,岗位轮换12人。积极创先争优,我院牛涛法官被评为全区优秀法官,荣立个人二等功,还有10名干警获得自治区级和市级表彰奖励。

持之以恒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实行“五个一票否决”制度,凡是出现差错案件,被通报批评,违纪违法,引发严重后果或群体性信访问题以及信息宣传工作严重滞后的,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聘请5名廉政监督员,参与重点案件庭审、重要专项执行行动等重大工作任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5次,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制定《庭审纪律作风提示十二条》,规范司法行为。持续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1】贯彻落实,全院干警主动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相关信息共计90条。

自觉接受监督是人民法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一年来,我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9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巩固深化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将“阳光司法”做深做实。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58件,陪审率达41.69%。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发布原创稿件240条,在国家级媒体和自治区级媒体发表新闻宣传稿件17条。

各位代表,2023年,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各项工作得到了上级单位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肯定和表彰。我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优秀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被呼和浩特市总工会授予“呼和浩特市五一劳动奖状”。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武川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司法理念与先进地区存在差距,司法服务保障举措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增强;诉源治理效果不够显著,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力量专业化程度不够,业务能力还有待提升;派出法庭还没有达到科技法庭、智慧法庭的水平;法官队伍相对老化,队伍梯队结构还没有形成,审判力量相对不足。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县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和本次会议决议,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为大局服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奋力谱写新时代武川县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以更坚定的政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政治建设上开创新局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持续争创特色党建品牌。

(二)以更积极的担当服务大局,在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作为。主动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六新武川”建设。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筑牢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司法屏障。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依法助力乡村振兴,以能动司法践行公正与效率,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以更优质的服务回应群众关切,在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上推出新举措。坚持“重心前移、源头防治”的工作理念,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和“一站式”建设,全面推行“法院+”诉调联动机制,使群众在“家门口”就地化解纠纷,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持续推进现代科技与司法审判深度融合,实现诉讼便捷、解纷多元、服务集约,为群众提供全流程、全业务、全时空的解纷服务。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用活各类强制措施,保持执行高压态势,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四)以更有力的举措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锻造过硬法院队伍上树立新形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坚持从严监督管理和鼓励担当作为有机统一,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为广大干警干事创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提升干警政治素养、党性修养和规矩意识。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武川县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守正创新、踏实苦干、锐意进取,奋力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武川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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