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1115012WLBL/2023-0006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西乌兰不浪镇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7-30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0001115012WLBL/2023-0006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西乌兰不浪镇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7-30 |
公文时效 |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着力解决基层老百姓“信访多头跑、网上信访难”等难点痛点问题,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和市信访局相关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坚守人民情怀,坚持底线思维、法治思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人民信访为人民”理念,本着“为民、便民、利民”原则,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和社会乡贤作用。着力解决信访问题、降低信访成本,有效减少群众非正常上访、越级访和重复访的发生,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目标任务
通过在镇、村两级设立信访代办服务机构、建立代办队伍、优化代办流程、全面开展代办服务,实现信访接待窗口前移,变等群众上访为替群众代办、变被动化解矛盾为主动解决问题,推动群众初次信访及时就地有效化解,打通信访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努力实现群众信访“最多跑一地”“最多访一次”,构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化解在县里”的良好工作格局。实现镇各村矛盾纠纷问题思想疏导调处率达到95%以上;群众有实际问题需要解决的信访事项代办率达100%;镇级群众信访问题化解率在95%以上;网电信信访受理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为维护我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营造良好环境。
三、工作原则
(一)依法代办。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信访代办工作,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要切实做到应帮尽帮、应办尽办。
(二)平等自愿。坚持需求导向,在群众与代办员平等、自愿、互信的情况下,采取全权委托代办、协助委托代办等方式,代办员主动无偿为群众提供代办服务。
(三)简约务实。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实行按约有限代办,不大包大揽,不空头承诺。简化代办程序,减轻基层负担,避免过度留痕,防止形式主义。
(四)主动作为。代办员在日常走访入户中,要积极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第一时间将群众的急难愁盼、基层的矛盾纠纷全部纳入工作范畴,主动承担代办事项。
四、范围内容
(一)明确代办范围。属于《信访工作条例》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主要是易于代办的民生类初信初访事项。包括:一是群众走访提出的信访事项;二是群众来电、来信、网上投诉等多渠道来源的信访事项;三是辖区内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信访事项;四是政策出台及执行中触及群众利益、引发群众不满的问题,按政策法规应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以及政策法规暂无明确规定但需要协调解决的合理诉求。
对信访事项已经复查复核的,不纳入信访代办范围。对依法应当或正在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代办员应帮助和引导其向有权处理机关提出。
(二)设立代办机构。①村级代办机构:设立在村委会所在地的党群服务中心或平安建设办,包村乡镇班子成员为组长,村支部书记为副组长。信访代办联络点应设有不少于3名信访联络员,若干名兼职信访代办员,并组建调解团队。②乡镇代办机构:设立在乡政府的党群服务中心、平安建设办、司法所或乡镇联合接访中心、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包乡县领导为组长,乡镇党委书记任、乡镇长和乡镇副书记任副组长。设有不少于3名专职信访代办员和若干名兼职信访代办员,并组建调解团队。
(三)设立代办队伍。一是村级信访代办员队伍:包括各村(社区)的网格员、驻村(社区)民警辅警、村(社区)的“两委”成员、乡贤、基层“两代表一委员”等。其中,村(社区)“两委”成员为骨干信访代办员。二是乡级信访代办员队伍:包括乡镇承担包联村(社区)工作的干部、平安建设办公室的干部等。其中,乡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干部为骨干信访代办员。
(四)信访代办类型,信访代办分为主动代办、指定代办、委托代办三种类型,主动代办总量不得低于指定代办总量的20%。
主动代办:根据职责规定主动代办,帮助信访人反映问题、解决诉求。
指定代办:由乡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或乡镇领导指定,代理帮助信访人反映问题,解决诉求。
委托代办:信访委托人主动要求,代理帮助其反映问题,解决诉求。
代办员要熟悉《信访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制度和基本业务知识,按照一案一档要求,对代办事项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做好信访群众个人信息、代办内容的保密工作,通过以下方式开展代办服务工作:
1.政策引导。代办员应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向信访群众详细介绍各类信访诉求反映渠道,普及依法信访知识,解释清楚信访代办工作流程,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反映和解决诉求。
2.协商调解。代办员应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既要客观表达信访群众诉求,又要代表和帮助信访群众与有权处理机关充分沟通、协商,在公平、公正、公开、互信的基础上进行办理或调解,最大限度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消除群众的疑惑。
3.全程服务。帮助群众关注信访事项办理进度,及时或定期反馈办理信息,督促有权处理机关限期办结,向有关部门提出监督意见建议。对被代办人不服办理意见的,引导其向同级人民政府或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查复核申请,告知相关规定和程序。
4.后续跟进。对已经复查复核或诉求无理的信访事项要加强后续疏导教育,邀请各级领导、专家学者、律师团队、乡贤名人等参与到解疑释惑、理顺情绪、明理释法等工作中。同时对确有生活困难的信访群众,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帮扶救助工作。
五、代办办理
(一)一般办理。代办员要对代办事项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具体的代办工作日程和计划,积极与有关单位沟通,为信访人代言代访,积极推动事权单位按期办结。
(二)分级办理。
第一级,村级信访代办员要主动了解辖区或工作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和矛盾隐患,积极开展代办服务,及时向村(社区)反映群众的诉求。村(社区)党组织接到代办事项后,①解决事权在村一级、能解决的当即解决、一般不超过1周,并于解决后1天内由村级代办员回复信访群众;②村(社区)党组织解决不了的,由村级代办员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乡镇平安建设办公室。
第二级,乡镇街道代办事项,明确乡级代办员,①解决事权在乡一级、能解决的尽快解决、一般不超过1周,并于解决后2个工作日内由乡级代办员回复信访群众;②对于1周内仍没有解决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提交乡镇政府(办事处)研究、明确解决时间和乡级包案领导,并将研究结果于3个工作日告知信访群众。③乡镇层面仍然解决不了的,由乡级代办员向县来访接待大厅代办窗口上报;同时乡镇政府(办事处)要会同责任单位将信访件相关情况书面上报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
信访问题多发的部门、单位,经本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确定,在本级来访接待大厅设接待窗口,并利用互联网技术、视频接访等方式,开通线上投诉受理渠道。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实时监控各相关部门、单位信访事项的办理,及时予以指导、提醒。
(三)特殊疑难复杂信访事项提级办理。对村级层面确实解决不了的特殊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实行提级办理,由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研究明确县级领导同志包案和推动化解。
对镇级层面确实解决不了的特殊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实行提级办理,由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研究明确县级领导同志包案和推动化解。
提级办理可由下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向上级书面提交,也可由上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视信访事项的复杂程度主动提级办理。
(四)调办结合。坚持调解在先,着力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用情用理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诉求,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代办,切实解决合理诉求。
(五)反馈回访。代办员要及时协助相关单位将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当面送达信访人,并进行回访,信访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要引导信访人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查;信访人诉求合理但办理不到位的,协助事权单位限期化解。信访人诉求无理的,认真落实属地和事权单位共同做好教育疏导工作,代办员积极协助配合,争取得到群众理解和支持,提高群众满意率。
六、代办职能职责
(一)村(社)代办员职能职责
1.全程代办基层群众信访问题。
2.对于简单的民生类信访事项当场调处化解。
3.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排查各类信访隐患,及时预警报告。
4.负责信访信息的搜集、报送、接收工作;
5.协助解决重要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
6.配合做好信访群众的思想疏导和教育工作。
7.负责向群众宣传信访条例、解释相关政策。
8.向信访人反馈信访事项的处理结果和答复意见。
9.协调做好信访代办服务机构交办的其它信访相关事务。
(二)乡镇代办员职能职责
1.对辖区内群众信访事项代办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2.负责根据具体信访事项,接受村(社区)信访代办员的代办事项,具体推进化解。
3.对于乡镇一级解决不了的走访或网访代办申请,向上一级信联办提交。
4.负责解决村(社区)信访代办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5.负责总结推广信访代办工作先进典型。
6.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排查各类信访隐患,及时预警报告。
7.密切关注并及时报告所代办信访事项信访人的动态,防止发生越级访和群体性事项;
8.完成信访代办服务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工作流程
(一)登记受理。信访人在代办点反映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代办员要认真填写信访代办登记表。对一些需县级领导接访约访、协调落实的代办事项,由县信访接待中心负责联系落实;需县级部门领导接访约访、协调落实的代办事项,由乡镇直接与部门联系落实。
(二)签订协议。委托代办员反映问题的,要与信访人签订信访代办协议书或授权委托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约定由代办人向本级或上一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协助解决;信访人应承诺在约定解决问题期限内,不得重复信访或越级上访。经双方签字后,进入代办程序。
(三)启动代办。代办协议或委托生效后,代办员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方式提交信访事项,联系受理单位进行办理。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是推动实施信访代办制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乡镇党委“一把手”是推行信访代办制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制定方案,亲自部署推动工作,亲自协调解决问题,确保信访代办制建设顺利进行、取得实效。要根据本地区的信访形势特点和基层治理状况,以解决问题为目标,有针对性地学习、借鉴信访代办经验,避免形式主义、“一刀切”,务求取得实效。信访办要落实专人负责梳理代办信访事项,指导信访代办工作,并统一登记和统计口径;事权单位要大力配合、支持信访代办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职能单位是化解代办信访事项的责任主体,要服从服务于工作大局,明确监管督促和化解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具体实施工作,确保解决问题。立足基层、当地、本级本单位,把建立推行信访代办制,与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阅信、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运行有机结合,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和“四个到位”的工作要求,提升基层治理和吸附化解矛盾的能力,解决“群众层层上访、矛盾层层上交、上级层层交办”的问题,坚决避免本级事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牢牢把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
(三)整合资源力量。根据本地区实际,充分整合有权解决信访问题的部门资源,集聚各方力量、运用多种手段、采取有效举措,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合力攻坚,实打实解决信访代办制渠道反映出来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强化信息化智能化手段运用,搭建联系左右、贯通上下的代办事项网上流转平台,让代办事项从受理、办理、督办、反馈各环节都在网上全过程流转、全过程公开,实时向代办员和信访群众反馈办理进度,将信访事项办理过程置于各方监督之下,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代办少奔波。
(四)明确工作标准。①信访矛盾只要在村层面解决、未到县级以上上访的,为“不出村”;在乡镇层面内解决、未到县级以上上访的,为“不出镇”。②信访代办量,各村全年信访代办量不低于全年信访总量的65%。③建立“1.1.2”快速办理机制。即:群众反映内容清楚、政策明确的代办事项,能当场答复、直接答复、及时答复的,现场答复1天内办结;无法通过现场解决的一般类代办事项,1周内办结;疑难事项,2个月内办结,切实需要延期的申请后通过上一级部门审批后可以延期但是不能超出30天。
(五)强化考核激励。将建立推行信访代办制工作纳入县、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体系,根据《武川县信访代办工作考核办法》,依据自治区“三函一约谈”要求对各地信访代办工作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对各地进行绩效评价。对信访代办工作组织落实有力,制度建设健全、工作台账规范、资金保障到位,信访代办员队伍相对稳定并发挥作用,设置信访代办场所或代办帮办窗口,化解率高、群众满意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表彰奖励。代办信访事项成功化解的,按件计数、区分难易,给予信访代办员适当补贴。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研究制定奖励补贴办法,每办结1件给予代办员一定数额的奖励补贴。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信访代办员在政府购买服务、网格员聘用等考试录用时优先考虑。
(六)强化督促检查。镇党委、政府要会同纪检,及时组织专门力量,对各村信访代办制软硬件建设、人员配置、运行管理、信访事项化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情况,推动工作开展,推动责任落实,推动信访代办工作进一步规范,不断提升信访代办工作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西乌兰不浪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