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0001115012SW/2023-00001 主题分类 水利
发布机构 水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1-07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1115012SW/2023-00001
主题分类 水利
发布机构 水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1-07
公文时效

武川县水务局 武川县生态环境保护分局 武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武川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上报《武川县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2023-2025)》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1 09:56
A+ A-

武川县人民政府:

为提升农村供水水质保障水平,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按照《水利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水农〔2022〕379 号)、关于转发《自治区水 利厅 生态环境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农村供 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呼水字〔2022〕374 号)文件要求,四部门需联合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

一、明确任务目标

武川县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的预期目标是力争用三 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千人以上 供水工程全面配套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要实现 水质巡检全覆盖,农村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等,最终要到 2025 年农村供水水质总体水平基本达到当地县域供水水质水平。

二、压实地方主体责任

农村供水保障实行“自治区负总责、盟市旗县抓落实”的工 作机制,武川县人民政府是农村供水保障的责任主体,要将水质 提升专项行动作为武川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的重要工作统筹安排实施,加大地方政府资金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水 质提升专项行动,并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守住供水安全底线。

三、强化部门协调配合

武川县水务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乡村振兴局四部门要加强配合,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平台账,细化责任清单,强化监管与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水质监测结 果共享和问题通报机制,形成合力,推动按期完成目标任务。武川县水务局牵头全县饮水安全规划总体布局系统研究,依据规程 规范合理编制年度实施计划,与相关部门共同确定方案的项目, 编制行动方案,指导提升农村供水水质水平。武川县生态环境保护分局会同水务局加强对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县人民政府做好农村饮水千人以上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和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区标志牌设立及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按要求做好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检测工作。武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按要求做好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和卫生监督 工作,并将监测结果通报至水务局。武川县乡村振兴局要对农村 供水水质三年行动方案项目进行审核,对县政府批准的农村供水水质三年行动方案项目要及时全部入库,分年度争取资金推进实施,由于本项目资金全部依靠乡村振兴资金,乡村振兴局要从资金上保障农村供水水质三年行动方案目标实现。

四、抓好实施方案编制及前期申报工作

目前《武川县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已编制完成,方案涉及全县规模化水厂 3 处、 千人供水工程 9 处(其中 2 处已列入“十四五”规划)、百人供水工 程 50 处、分散供水工程 22 处。主要工程量:包括实施水源置换工程 53 处,管网延伸 132.5 公里;新建分散供水水源 22 处;水 源保护“划立治”工程 8 处;配套消毒设备工程 4 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均配套工程 1 处;配套水质化验室 1 处。匡算投资 2990万元。 按照文件要求,以水利部门牵头,四部门(武川县水务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乡村振兴局)要联合出文 上报县政府,待县政府批复后将方案上报呼市四部门备案,由呼 市四部门将方案联合发文上报自治区四部门,争取纳入自治区农 村供水水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 年起,要根据农村供 水水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项目,并分年度下达乡村振兴 衔接资金实施解决。



特此报告



武川县水务局

武川县生态环境保护分局

武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武川县乡村振兴局

2023 年 1 月 6 日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