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1115012CJ/2023-00003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城市规划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1-20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0001115012CJ/2023-00003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城市规划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1-20 |
公文时效 |
各乡镇危房改造办公室:
现将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民政局 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开展2023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对象排查的通知》呼住建联发【202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同时明确以下事项。
一、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要安全前期排查结果上报任务需求,因危房改造户名单需与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进行户类别比对,并联合上报,所以请各乡镇于2023年2月11日前完成汇总上报工作(附件2、3)。
二、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为“六类重点对象”,请各乡镇精准摸排,据实上报,并需要按照上报花名完成2023年危房改造工作。同时要充分结合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关于识别“六类重点对象”的相关政策,做到危房改造对象识别精准,符合条件的要应纳尽纳,全力保障农村群众住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