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1115012LC/2022-0014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林业和草原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9-27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0001115012LC/2022-0014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林业和草原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9-27 |
公文时效 |
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对《武川县北联电润明新能源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热电厂火电灵活性改造促新能源消纳试点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请示》及所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批准情况
武川县北联电润明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的“武川县北联电润明新能源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热电厂火电灵活性改造促新能源消纳试点”项目,经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武川县北联电润明新能源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热电厂火电灵活性改造促新能源消纳试点项目核准的批复》(呼发改审批基础字〔2022〕48号)批复同意建设。
该项目为电力基础设施项目,投资127818.69万元。项目拟临时征占用林地主要建设内容为风力发电机组工程、线路工程等。
二、项目规划选址
该项目用地经《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呼和浩特热电厂火电灵活性改造促新能源消纳试点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复》(呼自然资预审字〔2022〕8号)原则同意项目选址。
该项目拟临时征占用林地位于武川县二份子乡黑浪壕、奶母沟、白彦花、厂汉此老村民委员会境内。
三、林地查验、公示情况
经现场查验,该建设项目现地拟使用林地位置、范围、地类、林种等情况与《武川县北联电润明新能源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热电厂火电灵活性改造促新能源消纳试点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规划拟使用林地内容相符,无林权争议,该项目不在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
该项目征占用林地不涉及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林地,征占用林地区域内没有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无古树名木。
项目征占用林地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符合武川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武川县林草局于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6日对该项目征占用林地的行为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林地和林木权属单位、集体、个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提出异议。
四、林地权属及分类
该项目临时征占用林地面积共32.5950公顷,林地林木权属为武川县二份子乡黑浪壕村委会(3.8026公顷),奶母沟村委会(0.2729公顷)、白彦花村委会(7.6640公顷)、厂汉此老村委会(20.8555公顷)集体所有。林地林木权属清楚,不存在林权争议。
项目征占用林地森林类别按地类为:特殊灌木林地13.8000公顷,未成林造林地9.9790公顷,其他无立木林地4.6516公顷,宜林地4.1644公顷。
项目涉及Ⅱ级保护林地12.2245公顷、Ⅲ级保护林地20.3705公顷。
项目涉及国家二级公益林地12.2245公顷、地方公益林1.5755公顷。
五、森林植被恢复费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林业厅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利用林地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林业厅文件 内财非税〔2016〕375号)文,该项目征占用林地需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251.9220万元。
现将该项目征占用林地有关材料随文上报,请予审核。
武川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