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1115012WLBL/2022-0004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西乌兰不浪镇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6-23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0001115012WLBL/2022-0004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西乌兰不浪镇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6-23 |
公文时效 |
武川县民政局:
按照相关要求,我镇特制定《西乌兰不浪镇社会公众代表列席政府会议制度》,现随文上报。
特此报告
附件:西乌兰不浪镇社会公众代表列席政府会议制度
武川县西乌兰不浪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3日
西乌兰不浪镇社会公众代表列席
政府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市、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政务阳光透明和决策公开,密切政府与群众关系,广纳民意,结合镇政府工作环境,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社会公众代表,包括利益相关方、有关方面专家学者、媒体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以下简称“社会公众代表”。
第三条 涉及下列议题的镇政府全体会议、镇政府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可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列席会议:
(一)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二)涉及我镇的重大政策、重要规划、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事项及重大民生事项。
(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改革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
(四)其他有必要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列席会议的事项。
第四条 社会公众代表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综合素质,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较高的参政议政热情。
(二)会议结束后,相关单位应将代表意见采纳情况和会议决定情况反馈给列席会议的社会公众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