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1115012RS/2022-0000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2-16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0001115012RS/2022-0000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2-16 |
公文时效 |
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什么好处?
企业职工与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缴费,可享受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更高的养老保险待遇,可解决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解除养老后顾之忧,实现“老有所养”。
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是什么?
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至法定退休年龄内、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人员均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工作人员由用工单位和职工本人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标准费率进行缴纳,无工作单位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进行参保缴纳。
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
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一是达到规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灵活就业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企业职工男满60周岁,女工满50周岁),二是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根据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调整)
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怎么办?
2011年7月1日前参保的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2011年7月1日后参保的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需逐年缴费至满15年。
五、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涉及的具体问题及办理流程有哪些?
(一)核定缴费
1.所需材料:无(注:我县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实行“资料零申报、业务提速办”,相关业务改为承诺制申报,无需提供任何材料)
2.办理流程:
(1)企业核定缴费:企业工资基数申报→社会保险核定建账→出具《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
(2)个人缴费:网上缴费或持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在社保大厅税务窗口缴费。
3.政策依据:《关于呼和浩特市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二)信息查询
1.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办理流程:
通过“内蒙古12333”官网查询/到社保大厅自助查询机查询/到社保大厅1、2号职工养老保险窗口查询
(三)转移接续
1.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办理流程:
(1)呼和浩特市以内的地区转移:转出地社保机构办理转出→转入地社保机构接收
(2)呼和浩特市以外的地区转移: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转入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交回转入地社保机构
(3)退伍军人转入:携带部队社保材料复印件(1份)到社保大厅4号窗口办理
3.政策依据:《呼和浩特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标准化流程》、《呼和浩特市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四)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核定
1.所需材料:
(1)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的《呼和浩特市旗县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
(2)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手册
(3)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2.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提供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的《呼和浩特市旗县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手册、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休待遇核定申请;
(2)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对参保人员缴费情况并据实计算养老金,并打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核定表》;
(3)经三级审批后,由劳动行政部门下发退休批复。
2.政策依据:
《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字[2006]253号)
(五)丧葬费办理
1.所需材料:
(1)死者生前居住地户籍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来办理时填写武川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发放登记表;
(4)未到龄未享受养老金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须提供养老保险手册或其缴费凭证;
2.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到社保大厅14号窗口办理即可
(六)遗属生活补助费办理
1.申请条件:申请人不具有职工养老保险;男满60周岁, 女满55周岁,孩子未满18周岁;如死亡人员直系亲属未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也可申请遗属生活补助金;
2..所需材料:
(1)死者生前居住地户籍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死亡人员与领取人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结婚证、户口本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以结婚证为主;如其遗失损坏则须提供双方的户口本复印件;如双方不在同一户口本上,则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
(4)遗属人员二寸带日历照片一张;
(5)申请人来办理时填写武川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发放登记表;
(6)未到龄未享受养老金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须提供养老保险手册或其缴费凭证;
3.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到社保大厅14号窗口办理即可
注:以上所有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武川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