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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1115012LC/2021-0059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10-18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1115012LC/2021-0059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10-18
公文时效

武川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
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固阳至旗下营Ⅱ回500KV输变电工程
项目拟使用林地请示

发布日期:2021-10-22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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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头东等10项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于2013年6月13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发改能源字〔2013〕1389号)文件批复,同意建设该项目。

该批复核准事项如下:(一)为满足蒙西地区用电负荷增长需求,提高供电可靠性,加强蒙西电网500千伏主网架结构,形成外送通畅的坚强电网网络,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包头东等10项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所投资项目的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偿还。(二)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三)上述工程共新建500千伏变电站3座,扩建500千伏变电站4座,新增变电容量990万千伏安,新建500千伏线路 492.5公里。项目建设地点在武川县得胜沟乡前窑子村委会,可镇巨字号、大水圪洞村委会,哈乐镇厂汉脑包、德胜营、五速兔村委会境内。工程拟使用武川县林地面积0.7515公顷。其中,拟使用得胜沟乡前窑子村委会林地面积0.1752公顷,林地地类乔木林地0.0484公顷,林业辅助生产用地0.1268公顷;林地权属为集体,乔木林地保护等级为Ⅱ级,林业辅助生产用地保护等级为Ⅲ级。拟使用可镇林地面积0.1809公顷,其中巨字号村委会林地面积0.0724公顷,林地国家规定特别灌木林地0.04公顷,宜林地0.0324公顷;林地权属为集体,国家规定特别灌木林地保护等级为Ⅱ级,宜林地保护等级为Ⅲ级;大水圪洞村委会面积0.1085公顷,未成林造林地0.0761公顷,其它无立木林地0.0324公顷;林地权属为集体,保护等级为Ⅲ级。哈乐镇林地面积0.3954公顷,其中厂汉脑包村委会林地面积0.0586公顷,林地权属为集体,林地保护等级为Ⅲ级;德胜营村委会林地面积0.1028公顷,国家规定特别灌木林地0.0324公顷,宜林地0.0704公顷,林地权属为集体,国家规定特别灌木林地保护等级为Ⅱ级,宜林地保护等级为Ⅲ级;五速兔村委会林地面积0.2340公顷,国家规定特别灌木林地0.1532公顷,宜林地0.0484公顷,林业辅助生产用地0.0324公顷,林地权属为集体,国家规定特别灌木林地保护等级为Ⅱ、Ⅲ级,宜林地、林业辅助生产用地保护等级为Ⅲ级。该项目不涉及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本工程已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经现场查验,该建设项目现地拟使用林地情况与《固阳至旗下营Ⅱ回500KV输变电工程项目(武川县境内)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规划拟使用林地内容相符,符合武川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未批先占林地面积共计12.45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对其进行处罚,林业行政罚款113000元,异地恢复植被面积共计65亩;不存在非法采伐林木行为;无林权争议;该项目不在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不涉及国家级或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项目不涉及使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林地,拟用地范围无重点保护植物及古树名木。 2021年9月22日到2021年9月29日分别在武川县得胜沟乡前窑子村委会,可镇巨字号、大水圪洞村委会,哈乐镇厂汉脑包、德胜营、五速兔村委会所在地公示5个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公示期间无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现将有关材料报上。

妥否,请指示


武川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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