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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1115012CJ/2021-00505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信访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09-30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1115012CJ/2021-00505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信访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09-30
公文时效

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9-30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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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呼住建发〔2021〕766号)文件精神,结合住建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信访事项办理工作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路的具体体现,本着“事要解决”的原则,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着力构建科学完备的信访工作机制,系统性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更好服务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大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法治权威相统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依法开展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调解处理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维护法治权威,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得益彰。

坚持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疏导相结合。既注重办好为民实事,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难题;又注重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化解群众思想疑虑,以实际问题的解决理顺群众情绪,以思想问题的破解带动矛盾纠纷的化解。

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与有效化解矛盾相协调。制定《住建局信访工作制度》,逐级明确信访工作的职责分工,推动按照权限职能对应做好各自领域来信来访工作,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信访办理

1、信访人以走访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按照《信访接待日工作制度》当日接访副局长,对属于受理范围和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接收登记,协调相关股室、二级单位面对面听取意见予以答复。当时不能答复的,相关股室、二级单位进一步研究后提出答复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定后,书面告知信访人。

2、信访人以电话、信函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信访接待人员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对受理的信访事项,办公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呈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后,交局相关股室或局属单位办理。

3、信访人以网络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办公室应及时梳理,提出分类处理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后,交局相关股室或局属单位办理。

4、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办公室应按照有关规定,经请示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协调相关股室或二级单位办理。

(三)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完善信访研判机制。局党组定期研究系统内信访形势,着力化解具有普遍性的信访突出问题,协调处理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督导完成重点信访任务。

2、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源头解决信访问题的合力,切实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3、建立完善督办回访机制。针对信访积案、疑难问题,办公室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定期组织有关股室、二级单位开展化解稳控督查,妥善解识长期缠访、闹访、重复访等信访突出问题。

4、建立完善源头治理机制。各股室、二级单位定期对产生信访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从个性中找共性、特殊中找一般,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保障政策供给。加强政策出台前的风险评估,避免新的信访问题产生。

5、建立完善领导包案机制。对于复杂、疑难或历史遗留等一时难以解决的信访积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局领导对所包案件亲自听取汇报,认真提出处理意见,积极协调解决问题。案件查处结束后,提交结案报告。

6、建立完善下访接访机制。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接访制度,有接访任务的,每人每周至少接访一次。若遇重大信访事项,领导干部应随时接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要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努力在“事要解决”和“案结事了”上下功夫,多策并举,力争有效解决问题。推动在调研中带案下访,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及时排查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7、建立完善信访例会机制。住建局每月要组织召开一次信访工作例会,主要是总结前一阶段信访工作情况,分析部署下一步信访工作,使本局的信访工作更有针对性,确保信访工作稳步推进。

8、建立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办公室每月综合整理后印发信访信息,信访信息每月印发一期,主要内容包括:当月局信访工作受理情况统计、信访工作形势的分析研判以及工作建议等。重大信访信息要做到一事一报、随发随报。

9、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局属各股室、二级单位要建立矛盾隐患排查制度,制定《矛盾隐患处置预案》,结合信访工作例会于每季或有重大政治活动、重要节假日等敏感时期,开展集中排查。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要逐案、逐人、逐项登记建档,并建立工作台账,要有解决问题的责任人、办结时限和解决措施,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有切实可行的稳控措施。

10、建立完善信息预警机制。局属各股室和二级单位要全面掌握本单位的上访人员动态,信访人员有进京、赴区、到市等越级上访苗头或举动,要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单位要及时向主要领导上报,同时单位要做好对上访人员的劝阻和稳控工作,必要时可采取紧急措施。遭遇重大信访问题情况或危急情况时,可在第一时间以电话、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上报,并以纸质信息补报事态发展情况。对于非正常进京上访、集体越级上访等重大上访信息知情不报或超过2小时不报,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11、建立完善风险评估机制。每一项新政策或新项目在出台前,要进行风险评估,重点做到“三看”:即一看是否会引发群众不满;二看是否会造成社会不稳;三看是否会诱发群体上访。对于风险评估不过关的政策或项目要建议领导叫停,对于有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要在风险排除后再行实施。

12、建立完善信访听证机制。对于复杂、疑难和牵涉单位部门较多或涉及专业领域的信访事项,信访工作人员可以组织信访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律师,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和责任人要到会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解决问题。



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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