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1115012JY/2020-00299 | 主题分类 | 教育;卫生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13-10-29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0001115012JY/2020-00299 |
主题分类 | 教育;卫生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13-10-29 |
公文时效 |
教育局:
按照《全区学校幼儿园饮食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教育局的具体安排,幼儿园对照会议十项要求,逐一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幼儿园自开园始,就把安全工作列为幼儿园的重点工作,尤其把饮食安全工作更是做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以园长杨丽萍为组长的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园长亲自挂帅负责食堂的安全管理。先后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幼儿园食堂无论从从业人员的配置,还是室内卫生消毒条件,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都符合餐饮服务标准。经食品管理局现场核查验收,办理了餐饮服务许可证,负责幼儿早餐、午餐和加餐。园内无营业的副食品店,周边无小食摊。
三、幼儿园食堂的工作人员在上岗时,均持有相关部门发放的健康证,并且通过了安全知识培训,成绩良好被录用。
四、幼儿园领导在多次涉及安全问题时强调,不给幼儿食用隔夜饭,不购买变质、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的“三无”食品。购买食品时及时索票索证,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制度,按卫生部门的统一要求分门别类建立了台账。
五、食品存储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要求,分类储存,生熟分开,食品和非食品分离,避免交叉传染。出库时认真查验商标,发现过期、变质及原料及时进行销毁处理。
六、幼儿园肉类、水产类、蔬菜、鸡蛋等分池清洗,每个清洗池均标有明显的标识。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在相应的位置进行,没有混放和交叉使用情况。
七、幼儿园在开园初,就特别注重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在经费异常紧缺的情况下,专门自购了小型冰箱、小食盒,幼儿食用的食物都留有样品。
八、饮用水经卫生部门检测,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九、幼儿园购回的食品添加剂,均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不符合标准、受污染或变质、超过保质期的添加剂绝不使用。
十、幼儿园食品加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做到了日产日清,不留任何死角,及时消毒,严格按照餐饮服务的标准从事经营
特此报告
武川县幼儿园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