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YB/2025-0000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1-07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YB/2025-0000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1-07 |
公文时效 |
一、新生儿出生前能否参保
新生儿出生前无法做参保登记,需出生后90天内做参保登记。
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能直接享受“两病”待遇吗
不能直接享受。凡符合以上情况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须先经认定机构认定医师,根据“两病”认定标准进行认定,符合标准的再由认定机构医保部门将认定结果录入医保系统后,方可享受“两病”待遇。
三、参保居民是否享受生育报销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生育津贴,生产住院费用按住院比例进行报销。
四、居民多次住院报销起付线
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标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