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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1115012HLZ/2020-0000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哈乐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0-03-02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1115012HLZ/2020-0000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哈乐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0-03-02
公文时效

中共武川县哈乐镇委员会 武川县哈乐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哈乐镇大气污染防治、严禁农田秸秆焚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发布日期:2020-03-02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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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党发〔202024


中共武川县哈乐镇委员会

武川县哈乐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哈乐镇大气污染防治、严禁农田秸秆焚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哈乐派出所,哈乐森林公安派出所,机关各有关站办所:

《哈乐镇大气污染防治、严禁农田秸秆焚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武川县哈乐镇委员会

武川县哈乐镇人民政府

202032

哈乐镇大气污染防治、严禁农田秸秆焚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做好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有效解决秸秆焚烧污染等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自治区、市、县文件精神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环境保护、消除火灾隐患、防治大气污染为目标,坚持底线思维,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防灭火防控关键期,牢记初心使命,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全力以赴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禁止烧荒烧茬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二)总体要求。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健全制度,完善预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依法治火。

(三)总体目标。各类污染控制措施到位,全镇环境空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1.全年度坚决杜绝森林草原火灾和秸秆焚烧行为的发生。
2.
依法有效控制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3.
提倡文明祭祖,实现坟山用火的良性管理。    

4.不发生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及主要工作任务

(一)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大气污染防治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特成立哈乐镇大气污染防治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挥部。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郝 广(党委书记)

刘建业(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总指挥王存柱(党委委员、副镇长)

范文靖(副镇长)

谢学功(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栗耀忠(党委副书记)

高 岗(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彦波(党委委员、副镇长)

周建新(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贺振海(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薛永盛(党委委员)

侯登云(党委委员)

成       :姚慧生(哈乐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

王英俊(哈乐派出所所长)

勇(林工站站长)

田俊义(环保所所长)

行政村党支部书记  

指挥部主要职责:划分大气污染防治和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区,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检查指导。坚持“分工负责、科学防控、群防群控、综合协调、全面整治”的原则,着重抓好森林草原防火、秸秆焚烧污染治理。

(二)工作机制

全镇防灭火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指挥部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镇各包村领导是所包行政村防灭火工作具体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是本行政村防灭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以村委会为单位,组成以包村领导、村支书、自然村村长、护林员为体系的网格化管理制度,村两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防灭火工作责任,进一步明责知责、履职尽责。各自然村村长是本村的网格员,负责本村防火、禁烧荒烧茬工作,做到及时宣传、制止。

(三)主要工作任务

1.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力度,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文明用火、文明祭祀,坚决禁绝烧茬子、烧荒、上坟烧香烧纸、吸烟等一切用火行为;严控烧荒、烧秸秆等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确保从源头消除火灾隐患。不断加大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突发火情能够及时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2.各村要充分发挥专职护林员队伍的作用,组织护林员、网格员认真开展巡山查林护草护地行动,加大森林草原和茬地防火巡查力度,对所管辖的责任区实行全天候巡查,依法有效地控制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发生。各村要合理安排管护员,保证不留真空,不出现死角。

3.林业和环保分管领导负责日常管理,林工站、环保所予以业务指导,要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明查暗访、监督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要督促网格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每日加强巡查,确保防火安全。

4.严格野外火源管理,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和野外违规用火处罚规定。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网格员、护林员一旦发现野外违规用火时应及时制止,依照镇规民约及时处理并上报镇防火指挥部。

5.哈乐派出所和森林公安派出所要增强野外违规违法用火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追究火灾肇事者和有关人员责任。

6.加强应急处置,实行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全力做好值班调度。镇政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巡查制度,并实行24小时值班,各村要安排专人值班,并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做到领导不缺位、岗位不缺人、责任不脱节,防控无缺漏;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一旦发生火情必须立即上报,凡迟报、瞒报火情,贻误扑火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实行防火期内每日火情报告制度。各村要全面准确掌握本村森林草原火险和火情动态,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火情和处置情况。


三、保障措施

(一)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做好烧荒烧茬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打破常规的思维方式,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加强烧荒烧茬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烧荒烧茬管控。各村负责本辖区的烧荒烧茬治理工作,压实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责任,将具体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头和人头,将具体防控措施落实到自然村和农户,确保各项工作到位,全面做好禁止烧荒烧茬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广泛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村村响”、电子屏、手机微信、短消息等手段,广泛普及禁止烧荒烧茬的通告及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和安全扑火常识,不断提高群众安全用火,科学防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附件:哈乐镇大气污染防治和森林草原防灭火三级防控责任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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