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1115012SC/2020-00030 | 主题分类 | 工商;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3-25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0001115012SC/2020-00030 |
主题分类 | 工商;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3-25 |
公文时效 |
2020年3月15日是全国第38个消费者权益日,为不断推进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抗击疫情的战“疫”尚未结束的实际,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的主战场从线下搬到了线上,大张旗鼓的开展了宣传活动。
虽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未开展人员集体宣传活动,但按照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关于“3.15”活动的要求,利用多种方式营造了声势、动员了群众:安排我局食品快检车在新世界广场播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音频,在县内主要街道张贴了宣传条幅,利用各大企业LED显示屏滚动播出了宣传标语,注册开通了“武川县市场监管”官方抖音号,通过多种方式的宣传,对群众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以及消费知识的讲解。
自疫情发生后,我局立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职能,认真处置了问题口罩、价高口罩、菜价高以及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投诉举报38起,并协调大型餐饮店为顾客退还了红白事宴押金4起涉及金额3万余元。同时为了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局疫情防控期间对大型超市、便民市场、各类小食杂店等经行了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查,查封了不认真落实防疫措施的大型超市5户次,相关企业整改到位后才批准继续营业。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我局的一项长期重要任务,我局将不断提升监管水平与服务群众的能力,督促商家自觉守法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确保价格稳定、质量安全,进一步提升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