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25011700328R/2024-0262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农牧和科技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3-26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11150125011700328R/2024-0262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农牧和科技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3-26 |
公文时效 |
蔬菜补贴项目是压紧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充分调动蔬菜种植户的生产积极性,保障全县蔬菜生产供应充足和价格稳定。通过财政资金激励和引导,对各种形式的蔬菜生产以及新建、修缮大棚的设施蔬菜基地和蔬菜品种“三品一标”申请进行补贴和补助,加快激活生产潜能推动我县蔬菜产业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的惠农政策。
一、补贴要求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品种
1、设施蔬菜基地种植补贴种类为:果类菜中的番茄、豆角、黄瓜、西葫芦、青尖椒6种;叶类菜中的芹菜、油菜、生菜、莜麦菜、菠菜等5种;根茎、瓜类菜中的菜花、萝卜、南瓜等3种;食用菌类,共计约15种蔬菜。
2、露地蔬菜补贴品种为:青尖椒、茄子、豆角、黄瓜、西葫芦、大白菜、甘蓝,萝卜、芥菜、大葱、南瓜等,露地菜实施应补尽补。
(二)产量要求
申请补贴的蔬菜亩产要达到该品种当年我县平均亩产量。
(三)面积要求
享受修缮补贴要求设施蔬菜种植基地净面积达到10亩以上;露地菜补贴要求以农户为单位集中连片种植要求面积达到100亩(含)以上;新建补贴要求设施蔬菜基地净面积50亩以上。
(四)育苗数量
专业化育苗经营主体要求育苗数量在400万株以上。
(五)补贴标准
1、生产者补贴。设施蔬菜生产补贴标准为冬春季果类菜补贴2000元/亩,叶类菜、食用菌类补贴500元/亩;露地菜补贴为400元/亩;
2、新建温室补贴。新建温室经验收达到种植条件且已种植蔬菜的,对建设生产经营主体给予4万元/亩补贴;
3、修缮补贴。修缮温室完毕后经验收达到种植条件且已种植蔬菜的,对修缮生产经营主体按审价金额的60%给予补贴,上限金额1.5万元/亩;
4、育苗补贴。育苗数量达到要求400万株以上,对专业化蔬菜育苗经营主体补贴30万元;
5、“三品一标”补贴。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申请且成功认证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及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蔬菜产品,每个获得认证的产品一次性奖励5000元。
二、实施办法
(一)上述所有补贴申请主体需在县农牧和科技局向各乡镇下发补贴文件后,向武川县农牧和科技局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种植业技术股提出补贴备案申请;
(二)申请者需提供种植面积、种植品种、预计上市时间、预计产量、销售去向等信息;
1.育苗补贴申请者需另外提供育苗批次、出苗时间、订单合同等信息;
2.申请修缮温室补贴前需提供修缮地理位置及修缮部位、数量,每个待修缮温室修缮前的影像资料、待修缮总面积、待修缮棚数、修缮后计划种植品种等信息;
3.新建温室申请者需提供新建温室地理位置、基地建设前影像资料、新建基地面积、新建温室数、新建温室净生产面积、新建温室结构类型(图纸)、建成后蔬菜种植的品种、面积等信息;
4.“三品一标”补贴申请者需提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及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申报材料及申报成功证书;
(三)其他条件
1.新建温室要符合我县自然条件,能够实现冬春季生产,且新建温室拟享受补贴的企业、合作社要具有资质、有经营实力、有销售渠道、有种植技术等条件;
2.拟申请修缮温室补贴的企业、合作社等要满足企业自身有实力、有资质、有销售渠道、有种植技术等条件,经修缮后具备冬春季生产条件的才能享受修缮补贴;
3.温室修缮完毕后需经县农牧技术推广中心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审价机构对修缮工程进行审价,补贴资金以审价结果为依据,按照审价金额的60%给予修缮补贴,净生产面积每亩1.5万元为补贴上限;
4.县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种植业技术股在收到补贴申请后,组织人员对申请者上报的信息进行实地核实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要详实具体,并设立公布县、乡镇管理部门举报电话。做到项目公开透明运行,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惩处骗取补贴等违法行为,公示情况无异议后登记造册,核实的内容由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市农牧局,市农牧局对我县上报的申请补贴经营主体进行不少于申报主体数量20%进行抽查审核,通过后汇总上报兑现补贴。
三、保障种植经营户权益
居住半年以上可按现住址(温室耳房视为现住址)依规申领居住证或办理落户;可参照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县基本养老保险;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遵循“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由我县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四、露地蔬菜种植保险
在全县范围内推广露地蔬菜种植保险补贴。
五、附则
以上政策为2022年补贴政策,实施中以《2023年促进蔬菜产业化发展七条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