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1115012CJ/2023-00063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城市规划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5-26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0001115012CJ/2023-00063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城市规划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5-26 |
公文时效 |
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呼市自建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5月底之前必须完成自建房排查工作的要求,我县自建房工作专班立即组织各乡镇开展自建房排查工作。一方面采取倒排工期的方式,由县分管领导调度各乡镇每日排查进展,以保障排查工作进度,同时由县住建局组织专人进行全程技术指导,以保障排查数据质量。并已于5月18日完成我县全部自建房排查任务,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自建房排查系统中我县排查图斑共95371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排查,经排查,属于自建房共40349栋(部署基数为47495栋,需核减7146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2775栋,其他自建房37574栋,初判存在安全隐患2468栋,我县在进行排查工作时,已同步开展房屋安全等级鉴定,目前已完成鉴定595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33栋,经鉴定安全销号房屋6栋,已完成整治措施销号24栋,3栋正在进行房屋安全等级鉴定,整治率为91%。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要求,继续落实安全隐患房屋的整治工作。一是对排查中发现的闲置危房,全部采取设置警示标识、划定安全区域的方式,排除安全隐患;二是尽快完成房屋安全等级鉴定工作,鉴定为危房的立即组织各乡镇、社区通知住户搬离,采取下一步整治措施;三是要对已采取整治措施的隐患房屋进行再排查。如原采取封控、警示等管控措施的经营房屋、闲置房屋,是否有人居住、使用,警示、封控措施是否完善、到位。同时对鉴定为C、D级危房的房屋,进行整治,做到“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
武川县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