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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1115012CJ/2023-00032 主题分类 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2-28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1115012CJ/2023-00032
主题分类 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2-28
公文时效

关于印发《武川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6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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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了深刻吸取“2·22阿拉善盟煤矿坍塌事故”教训,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市委、人民政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呼和浩特市住建局工作部署,决定从2023年2月23日起在建筑施工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为确保行动起到实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依照市住建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印发《武川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请相关单位严格执行。


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8日


武川县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深刻吸取“2·22阿拉善盟煤矿坍塌事故”教训,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市委、人民政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呼和浩特市住建局工作部署,我局从即日起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为确保行动起到实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2·22阿拉善盟煤矿坍塌事故”教训,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持续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持问题导向,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在建项目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用强监督严执法的措施和手段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我县建筑施工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二、工作内容

按照“全覆盖、无盲区”的原则,全面排查整治开复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重点针对基坑和管沟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等分项工程和高处作业、物体打击、有限空间作业等环节。

(一)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各方责任主体关键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制度、企业及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技术交底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应急预案和演练情况、事故报告制度等制度落实情况。

(二)检查责任主体市场行为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违法发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业务;施工单位是否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监理单位是否转让监理业务;施工项目班子成员、总监理工程师是否按规定在岗履职。

(三)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项目企业主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和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隐患排查台账记录情况;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

(四)检查人员现场履职情况。重点检查现场施工单位安全总监、安全员安全生产“吹哨人”落实情况,安全日志记录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闭合管理情况,对发现未有效履职尽责的安全管理人员暂扣其资格证书,并函告发证机关予以严肃处理。

(五)检查现场人员安全能力。质安消中心要按照全员考试和随机抽检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各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经理、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进行安全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为《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知识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知应会。对测试不合格的人员,要责成企业进行调岗培训,并暂扣其资格证书,对培训后测试仍不合格的人员,函告发证机关吊销其资格证书。

(六)检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情况。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危大工程清单情况。

(七)检查基坑和管沟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基坑(槽)和管沟开挖周边临近建(构)筑物安全情况;基坑和管沟防护情况,包括地面截水沟及坡顶硬化、防护栏杆、工人专用马道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基坑开挖,坡面防护、基坑降(排)水等;基坑和管沟安全监测情况;严禁沿基坑和管沟堆载的执行情况。

(八)检查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工艺、搭设后验收和使用、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检查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九)检查脚手架安全管理情况。现场脚手架搭设按方案和规范标准要求的执行情况,特别是立杆的纵横距、横杆步距、扫地杆设置、剪刀撑设置和刚性连墙点设置等强制性要求的落实情况,施工、监理等单位对脚手架检查、验收情况。

(十)检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机械设备专职管理人员配备、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设备安装、拆卸、顶升、加节过程的旁站监理情况;群塔作业方案审批及制度执行情况。

(十一)检查防止高空坠落安全管理情况。针对洞口、脚手架水平立面防护、悬空高处作业、拆除作业、登高作业、屋面平台沿口、临边等不同作业环节、现场不同部位、各专业工作可能面临的高坠风险,完善各项防护措施情况。

(十二)检查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动火审批情况以及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施工现场禁烟管理制度及现场禁烟管控措施情况。

(十三)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临时用电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TN-S接零保护系统;电缆敷设、电器元件的正确选型;外电线路防护等情况。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切实把专项行动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做透,形成高压监管态势,成立“武川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闫  勇  住建局党组书记

汪  昊  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胡春元  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闫正平  住建局办公室主任

张克诚  住建局建工股股长

刘新平  住建局城建股股长

杨佳越住建局质安消中心主任

张军  住建局质安消中心副主任

韩忠  住建局质安消中心副主任

郭瑞儒  住建局建工股工作人员

陈俊峰住建局质安消中心工作人员

张  崴  住建局质安消中心工作人员

办公室设在质安消中心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具体负责本次行动的组织、协调、实施工作。

四、行动安排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从2023年2月23日起,持续至2023年6月3日,为期100天。“大排查大整治”采用“企业自查自纠-监管机构全覆盖检查-主管部门随机督查”并行方式开展:

(一)企业自查自纠。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制订“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措施,“发现一起,入账一起,整治一起,销号一起”,形成“闭环”,要做到施工现场“无盲区”;

(二)监管机构全覆盖检查。质安消全中心要严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开复工关口,对于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整改的工程项目,一律严禁“开复工”,坚决杜绝和打击“冒险施工”、“违章作业”等行为。对开复工项目要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和深度,横到边纵到底全方位排查,督促要求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有序、有效开展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行安全生产日报告制度;

(三)主管部门随机执法督查。局主要领导带队采用“四不两直”形式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执法督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加大处罚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力;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武川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认真开展工作,切实见到实效,坚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强化监管执法。严格隐患和事故责任追究,按照“隐患就是事故”原则,根据隐患严重程度,按照依法从严实施罚款、停工整顿、暂停招投标报名资格等进行处罚,并记录诚信不良记录,形成“严管重罚”的新常态。实施事故即行问责,凡发生工程安全伤亡事故的,第一时间对涉事企业和主要参建人员采取相应处置措施。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从严从速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负有责任的企业现在要暂停其投标资格、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网络等形式,对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广泛宣传,用客观的情况、准确的信息向社会传递和释放正能量。同时,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和安全事故进行曝光批评,形成高压态势,营造有利于治理提升任务落实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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