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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哈乐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2-23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哈乐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2-23
公文时效

哈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2-23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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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及条件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受户籍限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的农牧民、脱贫人口、在我市以个体、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且资金不足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申请人贷款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三)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且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期内新招用符合贷款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小微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及贷款期限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对毕业五年之内在我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50万元。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二)小微企业担保贷款额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对青年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发展前景好,带动就业人数较多的,经人社部门认定可放款至600万元。
(三)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及贴息

个人和小微企业承担利率由借款人,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或融资性担保机构协商确定。借款人承担实际利率的50%,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成功创业、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四、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方式

(一)担保方式包括自然人担保、抵押、质押、保证四种方式。

1.自然人担保(担保期不得超出退休年龄或领取养老待遇时间)
①在呼市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公职人员

②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农村信用社、通讯、邮电、民航、石油、烟草、盐业、电力、热力、煤气、水生产和供应业、城市公交汽车和轨道交通客运业以及其他国有企业或股票上市公司等具有我市户籍、有稳定收入来源且收入水平高于本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企业管理人员

③保证人担保能力依据在职单位开具的《工资收入证明》等材料确定。

2.抵押担保

①可抵押不动产主要包括:取得完全处置权力的住房房产所有权
②抵押人及抵押物共有人年龄应为法定劳动年龄内
③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评估价值,评估价值须由经办银行或担保公司已准入的评估公司估值确定。
3.质押担保

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创业担保贷款,质押物的抵押标准,登记手续由担保公司确定办理。由经办银行直接向借款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质押物的抵押标准,登记手续由经办银行确定办理。质押物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评估价值,评估价值须由经办银行或担保公司已准入的评估公司估值确定。
4.保证贷款

①个人申请的10万元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

②规模较大的市场、商场可为入驻的商户提供集中统一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担保单位自有净资产总额的50%。

五、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所需要件 

(一)填写《呼和浩特市个人 区(旗、县)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审批表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承诺书》

(二)提供下列贷款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个人基本材料

①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

②申请人相关身份证件(高校毕业证书、义务兵、士官、军官退出现役证、残疾证、刑满释放证明书)

③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2.经营类材料

①营业执照

②合伙经营的需提供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或合伙经营协议

3.担保材料

①担保人身份证、户口簿、工资收入证明、抵押、质押人身份证、抵押、质押物权证明

六、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所需要件

(一)填写《呼和浩特市 区(旗、县)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小微企业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人员认定表》《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审批表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承诺书》《小微企业认定表》各3份

(二)提供下列贷款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份

②经营场所证明材料3份

③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④企业申请贷款当月在岗职工花名册、工资表、社保缴费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

⑤企业申请贷款前一年新吸纳人员花名册、工资表、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类别证明材料复印件各3份

⑥股东会议确定申请贷款纪要3份

七、业务受理机构

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

八、经办机构及咨询电话

经办地址:武川县政务服务大厅27号窗口

咨询电话:0471-8812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