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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场监管局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准格尔旗薛家湾流通市场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一个食品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米醋(酿造食醋)”;
生产日期:2024-05-12;
抽样基数:8袋;
检验不合格项目:总酸(以乙酸计);
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案件处置情况
内蒙古巧妈妈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米醋(酿造食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行政处罚法》第三十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做出以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765.00元;
2、罚款6000.00元。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内蒙古巧妈妈酿造食品有限公司已经向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