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809:16
来源
上秃亥乡
县民政局:
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呼政发[2018]2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保障农村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权益,根据市确定的按户施保和差额救助办法,低保标准为645元/月,其中A类580一645元/人·月,B类322一580元/人·月,C类100一322元/人·月,按户享受差额救助金,经党委会研究决定,5月份共确定A类对象179户260人,B类1844户2866人,C类2069户3561人,共计4092户6687人,5月份低保金共计266.8011万元。现将低保资金上报县财政局,以一卡通发放形式将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到低保户卡中,不得克扣、挤占、挪用。
武川县上秃亥乡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