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410:47
来源
自然资源局
龙鑫苑一期各住户:
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房地产遗留项目不动产分户登记工作的补充通知(〔2021〕2—133)》、《武川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研究解决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题会议纪要(专题会议〔2021〕43号)》文件规定,将对以下房屋办理转移分户登记,经审核,现公告名单如下:
龙鑫苑一期小区 公告花名表 | ||
序号 |
产权人姓名 |
坐落 |
1 |
周奇帅 |
龙鑫苑小区一期5号楼4单元502号 |
2 |
韩海强 |
龙鑫苑小区一期6号楼3单元302号 |
3 |
贺清 |
龙鑫苑小区一期1号楼104号商铺 |
4 |
白东海 |
龙鑫苑小区一期6号楼1单元201号 |
5 |
郭喜全 |
龙鑫苑小区一期10号楼3单元202号 |
6 |
段二冬、姚亚瑞 |
龙鑫苑小区一期14号楼1单元202号 |
7 |
王建军、周俊弟 |
龙鑫苑小区一期11号楼3单元201号 |
8 |
徐江 |
龙鑫苑小区一期1号楼141号车库 |
9 |
刘永红 |
龙鑫苑小区一期10号楼126号商铺 |
公告期自即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县遗留办提出异议,到期没有异议,视为公示结果有效,将予以办理不动产转移分户登记。公示期截止到2024年9月2日。
公示期结束后,以上名单住户本人携带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及相关证明原件,前往县遗留办集中办公大厅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县遗留办集中办公大厅地址:武川县可镇帝锦城住宅小区一期北东侧商业门脸(帝锦城售楼部往东约50米处)
联系电话:0471—8828131
武川县化解房地产领域遗留问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