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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10:40

来源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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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川县党校学苑小区二期办理不动产转移(分户)登记的公告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7-10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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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学苑小区二期各住户:

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房地产遗留项目不动产分户登记的补充通知(〔2021〕2-133)》、《武川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研究解决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题会议纪要(专题会议〔2021〕43号)》文件规定,将对以下房屋办理转移分户登记,经审核现公告名单如下:

党校学苑小区二期业主名单(第一批)
楼栋:4号楼
序号 单元 楼层户 面积(平方米) 户主名 备注
1 一单元(西) 3层东户 60.91 马春霞 施工顶账
2 3层中户 42.95 聂怀德 施工顶账
3 3层西户 60.91 王金波 施工顶账
4 5层东户 60.91 赵存存 施工顶账
5 二单元(中) 1层东户 88.06 李军 施工顶账
6 1层西户 88.06 徐瑞峰 施工顶账
7 2层西户 88.06 刘杰 施工顶账
8 3层东户 92.02 张小刚 施工顶账
9 3层西户 92.02 杨耀 施工顶账
10 4层东户 92.02 郝静怡 施工顶账
11 4层西户 92.02 苗福虎 施工顶账
12 5层东户 92.02 冀利兵 施工顶账
13 5层西户 92.02 高俊平 施工顶账
14 6层东户 92.02 杜昊 施工顶账
15 6层西户 92.02 孟伟 施工顶账
16 三单元(东) 1层西户 96.82 武晓嵘 施工顶账
17 2层西户 96.82 刘瑶 施工顶账
18 3层西户 100.77 李树林 施工顶账
19 4层西户 100.77 冀银凤 施工顶账
20 5层西户 100.77 张喜金 施工顶账

公告期自即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县遗留办提出异议,到期没有异议,视为公示结果有效,将予以办理不动产转移分户登记。公示期截止到2024年7月30日。

公示期结束后,以上名单住户本人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及相关证明原件,前往县遗留办集中办公大厅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县遗留办集中办公大厅地址:武川县可镇帝锦城住宅小区一期北东侧商业门脸(帝锦城售楼部往东约50米处)

     联系电话:0471-8828131

武川县化解房地产领域遗留问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