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816:10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燃气场站:
为了深刻吸取“2·22阿拉善盟煤矿坍塌事故”教训,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市委、人民政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决定从2023年2月23日起开展“燃气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为确保行动起到实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住建局实际情况,印发《武川县燃气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请相关单位严格执行。
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8日
武川县燃气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深刻吸取“2·22阿拉善盟煤矿坍塌事故”教训,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市委、人民政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我县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向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切实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深刻吸取“2·22阿拉善盟煤矿坍塌事故”教训,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重要批示精神,吸取我市发生的几起燃气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和自治区、市、县主要领导对燃气经营企业和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强我县燃气安全管理,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组 长:闫 勇 党组书记
汪 昊 局长
副组长:李志光 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成 员:张燕斌 燃气股股长
郭俊杰 燃气股副股长
李如源 办公室职工
三、工作内容
(一)在呼和浩特市燃气主管部门和县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做好全县行政区域内燃气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计划每月开展一次巡查,以及日常不定期临时检查和节假日的联合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严重违反燃气管理条例的进行封停;日常要求各燃气经营企业组织学习燃气安全相关的文件与会议精神,反馈自身隐患排查情况,落实整改。
要求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全面检查并记录建档,推进自身隐患排查;同时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操作;应急知识教育培训等培训内容,全面增强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做好对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对违规企业,停办《燃气经营许可证》,对未及时整改或不整改的企业冻结其《燃气经营许可证》。
(三)第三方施工开工前必须与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实地踏勘,涉及与燃气管道有交叉或并行施工的必须签订《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和《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方案》,按照方案的要求对燃气管道进行保护,同时做好现场监护工作。对燃气工程建设监管由燃气企业要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管理建设质量,对于市政管网施工需经住建局的同意并给予铺设管位后方可进行施工。
(三)开展如下相关宣传活动:一是对燃气经营站点、居民区、商业区等场所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宣传活动;二是依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各燃气经营企业自行组织开展燃气应急演练、事故处理和防范恐怖袭击活动的安全生产演练。
(四)各燃气企业要通过定期的入户安检及日常液化气入户配送过程中,及时排查用户燃气使用安全隐患;通过悬挂横幅、宣传栏、发放传单、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大力开展燃气使用安全常识宣传活动,全面营造全民依法用气、安全用气的浓厚氛围。
四、总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清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加强对职责范围内整治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落实责任,严格整改。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负责燃气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执法,严究责任。要对辖区内所有燃气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检查“全覆盖”、隐患“零容忍”、监管“严执法”、整治“重实效”,积极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监管不力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燃气企业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媒体作用,开辟专题专刊专栏,对燃气领域安全生产知识进行宣传,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创造有利条件。